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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教育:通向全民教育之路 |
2011-8-30 出处:教科室,语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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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教育信息报2011年7月14日
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学校要容纳全体儿童并满足他们的教育需要。
——摘自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世界特殊教育需要教育大会”颁布的萨拉曼卡宣言
融合教育未来发展的几个关键词
根据去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第四次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社会对发展特殊教育的日益强烈的需求,未来的中国特殊教育将出现两大范围的扩展:首先,残疾人教育将从传统的盲、聋、智障三种类型扩展到自闭症、语言障碍、脑瘫和多重残疾等多种类型,残疾程度将从轻度障碍扩展到重度和多重障碍儿童;其次,从显性障碍(残疾人)向隐性障碍儿童扩展,如学习障碍、多动症、情绪和行为障碍等多种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并且隐性障碍儿童将在数量上占越来越大的比例。
目前关于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和相关服务的理论和实践,已经从比较传统的学校教育教学的视野,扩展到更为广义的“社会融合”的高度。各国的立法条款不仅保证特殊需要儿童的接受合适的公立学校教育,而且享受康复训练、心理健康服务、职业能力发展、社会生活适应和就业等综合性的公共服务。因此,原来相对狭义的特殊教育也“转型升级”为融合教育。
那么,融合教育的未来发展关键在哪里呢?
关键词:反歧视
解读:歧视营造着不利于特殊教育发展的教育生态
中国政府2007年3月在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上签字,标志着我国残疾人事业和特殊教育由福利时代迈进权利的新时代。
《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核心概念之一是反歧视。公约将歧视表述为三个层次,第一,公开的歧视;第二,隐蔽的歧视;第三,拒绝提供合理便利。今天的社会,公开歧视的“市场”越来越小,歧视转为内心的、隐蔽的状态,拒绝提供合理便利成为歧视更现实普遍的表现。歧视是造成社会隔离重要原因,常态人群因歧视而排斥残疾人,残疾人群因反歧视而聚合。歧视成为特殊教育长期以来与社会隔离的一个根本原因。
歧视导致的教育隔离造成很多不良后果:隔离办学,导致特殊教育学校相对集中,造成特殊教育分布受限,让许多残疾儿童入学困难或丧失教育机会;特殊教育学校封闭办学,教育教学质量受到影响,剥夺了残疾儿童接受高质量教育的机会;教育隔离影响了残疾儿童参与社会生活;隔离教育也长期影响着社会公众对特殊教育的基本看法。
关键词:标签
解读: 不随意给儿童贴标签,改称“具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
“残疾人”、“特殊儿童”、“发展障碍儿童”等提法,现在普遍都比较谨慎,更受欢迎的提法是“具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按照分类标签来简单化地进行教育安置的做法争议很大。如果儿童的特殊需要是提供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的主要标准,那么明确的标签和固定的障碍类型分类就不一定是必要条件。而且,鉴别和干预也是一个流动的过程。从预防的角度看,有效干预可以避免有害的诊断标签。日本特殊教育的一个重要变化,通过立法将特殊教育更名为特殊支持教育。
关键词:服务
解读:以服务为导向的广义特殊教育
在中国,实施融合教育采用“随班就读”的形式,这是我国基础教育工作者特别是特殊教育工作者参照国际上其他国家的融合教育做法,再结合我国的特殊教育实际情况所进行的一种教育创新。随班就读是指特殊儿童在普通教育机构中和普通儿童一起接受教育的一种教育形式。这需要更多的支持性资源。
以服务为导向的广义特殊教育,是指针对特殊需要儿童和青少年的特殊教育教学以及相关服务。我国目前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主要局限于数量较小的(不到同龄人口总数的1%)视障、听障、智障等三大类别,而且主要是由学校提供传统的课堂教学。这种范围较小的特殊教育,有专家简称为“小特教”。西方发达国家的特殊学生人数大约占同龄人口总数的15%~20%。特殊学生的分类标签可达13种。其中人数最多的类型是学习障碍,其次则是语言障碍、智力障碍(英国将其中多数特殊障碍类型归类为“学习障碍”)、情绪障碍。西方发达国家的范围较大的特殊教育,可以简称“大特教”。“小特教”与“大特教”的服务对象的数量可能相差20倍!
针对残疾人的狭义特殊教育与针对特殊需要儿童的广义的特殊教育的区别,不仅体现在服务对象的人数,还体现在服务的类型、质量和服务传递的模式等层面。特殊教育是一种人类服务,而不仅仅是一个安置学生的处所。除了建立比较完整的学校教育安置体系,还应在相关服务领域(心理咨询与治疗,医学和精神病学的护理,身体机能康复,职业技能训练,家长培训等)配备大量的综合性资源,形成了多样化的系统的服务传递网络。
关键词:特殊人才
解读:最缺从事特殊教育最需要的人才
培养和培训相关的特殊教育人才是中国特教事业的当务之急。
在国外发达国家,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特殊教育以及相关服务的专业人员主要包括:教育机构或学校的管理人员和教师;地方教育局官员和专家,例如行政机构的心理学家和专门管理人员;社会服务部门或服务机构人员,例如社会工作者;卫生部门或健康服务机构的健康专家、儿科医生、心理医生、言语语言训练师、物理理疗师、作业治疗师和护士;沟通性支持人员(例如手势语翻译)、送教上门教师、特殊教育协调员、志愿者服务机构的人员等。在团队中,特殊教育教师的联系和中介作用,又显得特别突出,应该成为未来团队建设中的一个关键人物,即个案管理者的角色。
关键词:社区化
解读:中国特殊教育改革的突破口
新的教育发展趋势对特殊教育社区化提出了新要求。残疾儿童的教育有更为强烈的社区化需求,学科分类的课程基本不再适合这些严重障碍的儿童,教育教学活动将以真实社区和家庭为背景,而非在学校的课堂中进行……隐性障碍儿童的教育基本上发生在普通学校中,资源教室和融合教育成为普通学校的基本组成,常态的教学方式,为了适应这种发展,特殊教育学校作为资源中心的功能日益强烈。
为了适应特殊教育这两种发展需求,社区化的进程让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在形式上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的时候,个别化教育计划演变成个别化支持方案,成为未来特殊教育基本标志,任何一个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无论是残疾儿童还是隐性障碍儿童,都可以依据个别化支持计划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和社区、家庭等多种环境中完成教育,获得自己的教育权利,享受高质量的教育公平。
关键词:机制
解读:营造良好机制和氛围是全社会的事
变传统的学校课程中心的教育观念和教学实践,力求从特殊需要儿童个人的需求和发展的视角、从家庭主动参与孩子的教育规划的主体地位和立场出发,建设家庭与学校真正的合作伙伴关系。要拓展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的领域范围,就要加强服务传递系统的建设和严格的领导监督和质量监控,需要稳定的制度保障。加强服务机构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形成跨学科、跨机构的服务链,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益。营造政府推动、公众支持、民间组织活跃、专业与非专业人员合作、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机制和氛围。
宁波海曙区形成“全社会支持”的融合教育模式
□本报记者 言 宏
高塘小学二年级的李同学,因脑瘫导致动作协调能力差,不会像正常孩子一样上下楼梯,极其自卑。资源教师制定了个别化教育计划,任课老师在课堂上给他特殊的教育与帮助,训练他的动作协调性。通过一学年的教育教学训练,他不但学会了走楼梯,还提高了成绩,自信心也增强了,时时可见他快乐的笑脸。像李同学一样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在宁波市海曙区很多。至今,已有10所学校接受随班就读的特殊学生,占海曙区学校总数的42%。
海曙区运用了多种渠道满足特殊需要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家长可以自愿选择或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在家里接受义务教育,三种形式保证了海曙区“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海曙区作为我国较早开展随班就读的地区之一,一直走在中国融合教育前端。海曙区对特殊教育的整体定位是:“政府主导、社会支持,推进海曙特殊教育的品牌发展”,经过几年的艰辛探索,目前已经形成以“特殊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融合教育实践体系。
海曙区的“全社会支持”的融合教育模式,被日本筑波大学园山繁树教授等国际特教专家称为“中国样本”。
新认识:融合教育的场地不仅仅在学校
海曙区提出融合教育的场地不仅仅在学校,而且在鲜活的生活场景中,在更为广阔的社区中,在特殊需要儿童的现实生活中。
海曙的融合教育提出了自己的关键词:支持。支持是策略也是资源。支持涉及的资源不仅包括物质性的东西,书本、场地、环境、信息等,而且包括各种社会公共关系、人际关系,这些也是构成融合教育资源的重要部分。如果充分利用这些丰富资源,将有效改善特殊需要儿童的融合教育效果。在融合教育的大环境下,对于特殊需要儿童的支持,是以生活质量为导向的、运用个别化教育计划进行多元化的、注重内在需求的、增进具有显著个别差异的个体获得身心发展的一种高质量教育。
新保障:从教育内部到社会各界
要形成“全社会支持特殊教育”的体系并不容易,海曙区融合教育有许多创新举措。
出台了《海曙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实施细则》、《海曙区随班就读工作考核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文件,用制度为随班就读提供保障。2008年,海曙区成立了支持性教育资源中心,中心主任由区教育局分管局长担任,教育局每年按照预算下拨到支持性教育资源中心经费不少于20万元。2009年度融合式随班就读工作正式作为学校校长目标管理考核一项内容。
首创“教育协作理事会”,2004年始成立了特殊教育特色的教育协作理事会,吸收社会仁人志士以及各企事业单位为理事成员与理事单位,形成区域内的特殊教育支持系统。以社区、学校、家长三结合的模式为切入口,构建关心支持特殊学校教育的互动平台,突破传统单一封闭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实施探索开放式的办学行为,使社区各方人士协作、参与特殊学校的社区教学,为特殊需要儿童今后的社区使用、社区工作、社区参与、社区安全搭建平台,只有形成融合教育的创新制度,才能使特殊需要儿童逐步真正融入社会。
加强特殊需要儿童的诊断与评估的研究,对儿童的个别差异进行深入分析。建立儿童帮困救助体系,通过结对帮困、经济资助、心理辅导等方法及时辅导、训练,提高特殊需要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的针对性。
教学新模式:“两个课堂结合 六大支持策略”
随着区域融合教育的持续推进,融合教育教学质量也在不断提升,形成了“两个课堂相结合、六大支持策略”的融合教学新模式。在小课堂,资源教师对特殊需要儿童进行专业的训练与行为矫正,还要指导儿童提前预习,感知日常课堂中即将遇到的生活常识、历史故事、人物事件等。在大课堂,任课教师根据资源教师的意见及儿童实际制定有效的教学目标,比如在备课中的每个环节明确特殊的教学目标与要求。通过大小课堂的有机结合,提前感知、补救教学、反复强化,再加上场地支持、专业支持、网络支持、校本支持、评估支持、爱心支持的六大支持策略,提高融合教育效果。
海曙区下一步将建立融合教育的长效机制、实施医教结合等多元模式,建构融合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除了政策与行动项目外,海曙区还提出特殊教育的内涵发展、品牌发展的具体二大软性指标:制定符合特殊需要儿童身心特点的社区化生涯教育课程体系和教材,完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开展支持性教育模式的研究,完善特殊教育社会支持系统。
在该市特殊教育学校——宁波市达敏学校的网站首页,我们看到有这样一行文字:“爱别人, 也被别人爱, 这就是一切。”简短的文字传达出的是一种怎样的情怀?正常的孩子容易得到爱,而爱那些不漂亮的、残疾的孩子才是真正的大爱。是的,身体上的缺陷我们无法左右,但人类天生就有一种力量,要使这个世界成为比他们生来时更美好的地方,而特殊教育正具有这种力量!
泰戈尔说:“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教育就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填满每一个孩子的生命酒杯;教育就是用爱,领梦想起航。
各国特殊教育实践中常见的服务种类
特殊教育教学主要是指由学校系统在普通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特殊班、特殊学校、家庭和有关机构中提供的个别化教学服务。这包括普通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调整,还包括针对个人特点和需求而专门设计的教学和训练目标,比如日常生活技能、社会交往技能、补偿性的教育教学方案的实施。
针对特殊需要学生的相关服务可包括学生就学、学校课业学习、家庭和社区生活、升学或转介、就业等方面的帮助。各国特殊教育实践中常见的服务种类为:
心理健康服务:针对儿童个人及其家庭实施以个别晤谈、团体活动、心理剧、身心练习(如冥想、催眠、运动、音乐、绘画、舞蹈、沙盘游戏)等形式的心理咨询与治疗的专业服务。对于具有比较严重的精神或心理疾患(如自闭症、情绪和行为障碍)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个别化的心理咨询服务,目前显得特别急迫。
身体和心理机能的康复服务:听力障碍儿童的听觉康复、言语-语言康复、综合式交际能力训练(例如手势语教学);视力障碍儿童的定向行走能力训练;肢体残疾儿童的运动机能康复等。
职能康复与训练:随着特殊学生年龄增长,职能的培养和生涯规划教育以及相关服务越来越重要。与就业培训有关的社会协调问题也会越来越突出。
医学和精神病学的服务:提供日常教学和训练的人员,需要配合医疗机构,协助儿童必要的日常护理,如换药、服药、维护辅助性医疗器械的使用。
家庭服务和家长培训:把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和服务落实到家庭生活中,需要与家长紧密合作,还要加强家长的技能培训,在专业人员和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下,努力实现学校、家庭、社区的综合教育功能。社区需要提供合适的公共场所和设施,并有专职人员负责联系和协调,维护、发展渗透在社会基层的专业服务和居民自助相结合的网络体系;否则,多学科团队的长期合作机制就缺少了一个基本着力点和生长点。
(杨广学 供稿)
融合教育
融合教育指各类学校,包括普通学校对于所有的学生实行多样化的、个别化的高质量教育。去除一切隔离的做法;淡化特殊儿童的分类标签;改革课程和教学,提供适合一切学生的特殊需要的有效教育。这是20世纪90年代国际特殊教育领域内出现的一种新思想,强调教育要满足所有儿童的需要。无论儿童处于何种身体、智力、情感、语言以及其他状况,学校都应尽一切可能让所有儿童在一起学习。目前融合教育已成为各国积极实践的一种新的教育模式。
建立医教结合的跨学科特殊教育服务机制
□华东师范大学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院长、博导 杨广学
我国特殊教育的未来发展,要实现从“小特教”到“大特教”的转变,还要实现从针对残疾人的狭义特殊教育,到针对具有特殊需要的儿童的广义的特殊教育服务的转变。这是我国特殊教育追求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走一条以服务为导向的广义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的道路,不仅可以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教育收益,而且可以绕过残疾人分类标签的技术和道德难题,直接面对特殊教育的服务模式和传递系统如何健全、资源如何培育和整合的制度建设问题。在积极开发治疗性和补偿性干预方案的同时,需要特别注重综合性的早期预防体系的规划和培植,根据合乎生态学原则的三级预防理念和模式,从学校、家庭、社区的服务网络建设入手,切实改造人际关系和文化环境,创造基本条件,促进下一代的身心健康。针对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和相关服务的资源建设的长远需求,来思考我们的学校改革和人类服务事业的战略思路,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找到自己的民族特色和文化优势,避免重走国外走过的弯路,尽快实现跨越式的发展目标。
第一,服务的范围可以逐步扩大,稳步推进,逐渐积累,最终建成成熟的服务网络。这其中,来自政府的稳定的政策支持、持续的投入和监督必不可少。有效整合、高效利用医学、心理学、康复训练、社会工作、残疾人福利事业、特殊教育等各领域的专家和服务资源。
第二,对于具有各种特殊需要的儿童,应该坚定不移地坚持以“预防为主、服务导向”的原则。首先,儿童的需要是提供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的主要标准。其次,有关服务的传递到位和质量监控需要制度保障。因此,必须加强服务机构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形成跨学科、跨机构的服务链,需要营造政府推动、公众支持、民间组织活跃、专业与非专业人员合作、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机制和氛围。
第三,三级预防的模式要求我们的服务工作中心要下移、前移,尽快实施有效的综合性早期干预,并将家庭作为最根本的基础所在。送医上门在早期是一个必要的途径,但是家长的培训和社区服务网络的建设才是长久之计。把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和服务落实到家庭和社区生活中,需要与家长紧密合作,要加强家长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在专业人员和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下,努力实现学校、家庭、社区的综合教育和康复功能。社区需要提供合适的公共场所和设施,并有专职人员负责联系和协调,维护、发展渗透在社会基层的专业服务和居民自助相结合的网络体系;否则,多学科团队的长期合作机制就缺少了一个基本的着力点和生长点。坚持生态学的原则、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倡当事人和家庭成员的自主能力提升,与专业服务的资源建设任务,乃是相辅相成的两个侧面。
融合教育中地方政府责任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科研处主任、研究员 陈如平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各级地方政府在发展融合教育、促进残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和回归主流社会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
何谓政府责任?这里是指政府同其权力所相对应的义务。也就是说,政府能够积极地对社会公众的需求作出回应,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公正、有效率地实现社会公众的需求和利益。政府在促进和发展融合教育中完全是大有可为。
第一,要把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当作地方政府的职责使命。融合教育的发展水平是衡量地区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指标。融合教育要以残障学生身心发展状况为基础,满足特殊需求,要坚持按需施教,给予理解关爱,开发学生潜能,使每个特殊学生都能获得更好发展。地方政府在这方面主要任务有:增加融合教育投入,在政府年度经费预算中开列专项经费;强化政府在融合教育方面的公共服务职能,例如提供相关信息,加强融合教育的研究,促进与高校、科研单位、医疗机构等广泛协作;建设融合教育的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手段促进融合教育方式的多样化;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为融合教育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做好融合教育学生的就业安置工作等。
第二,要把完善和健全融合教育体系当作政府工作的核心内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有关如何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给我们建设和健全融合教育体系提供了思路框架。这需要地方政府积极推进随班就读,促进残障学生和正常学生的融合;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独立的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和完善区域学习资源中心;建立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尝试基于家庭学习的个别化教育;探索驻校顾问医生制度等多种医教结合模式,实现特殊教育机构中残障学生教育与康复的有机整合。
与融合教育体系建设相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建立融合教育标准的问题。标准建设一直是我国教育的薄弱环节,融合教育更不例外。融合教育标准可以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各类融合教育组织机构设立的标准。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学习资源支持中心标准,资源教室标准等;二是特殊教育课程标准和评价标准;三是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标准。目前,我国已着手教育标准建设工作,但跟教育快速发展的现状相比略显滞后。根据现有经验,地方政府可以在这方面先行先试,加快推进融合教育地方标准建设,为国家标准的建立提供样板。
第三,建立社会支持系统是融合教育的重要抓手。促进融合教育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地方政府要主动有意识地引导建立多类型、多层次的“学校——家庭——社区——企事业单位协作体”,完善融合教育的社会支持系统。这一系统必须具有多元主体、协调互动的特点。如宁波海曙区达敏学校教育理事会基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运用支持性教育理念,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最适度的支持,营造最少障碍的教育环境。其意义在于最大程度地吸收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融合教育,充分利用社会各方优势资源,完整实现了“回归主流,充分社会化,促进教育公平,反对隔离”的融合教育理念,是一种积极的、有效的、富有创新性的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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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林海鸣 审核:林海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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