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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颁布实施 |
2012-5-30 出处:校长室,语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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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讯 怎样才算是“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今天上午,浙江省委外宣办举行关于《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颁布实施的新闻发布会,用18个字解读了“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标准,即:守规则、重礼仪、懂感恩、讲诚信、有责任、做好事。
一万多字的《纲要》 将引领未来全省的公民道德建设
新闻发布会上,杭州网记者拿到了这份薄薄的小册子《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全文大约有10400多字,分为三大块、七个部分,40条。第一大块讲意义,是关于公民道德建设性的重要性。第二大块讲任务,主要是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内容。第三大块讲方法,包括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方针、主要途径、实践要求和保障措施。
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龚吟怡表示,制定和颁布《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完善《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的需要;是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需要;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需要;也是深化浙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需要。
“《纲要》的颁布和实施,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公民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龚吟怡说道。
后食品药品安全时代 呼吁打造“信用浙江”
在《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关于公民道德建设基本内容的部分中,除了中央一直强调的建设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之外,还增加了关于诚信体系建设的内容,提出要着眼于建设“信用浙江”,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社会风尚。
龚吟怡介绍说,在召集专家学者起草和完善《纲要》的过程中,他们发现社会大众对于城乡的呼声非常强烈。尤其是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说明,不诚信的行为不仅会损害百姓的身体健康,也会损害中国食品的公信力。
“作为市场经济先发之地的浙江省,有必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做到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公民诚信。”
附全文:
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
一、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1.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和重要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对于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浙江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对于顺应科学发展的新要求,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推进,全省公民道德建设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加强和改进公民道德建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建设文化大省的重要内容来抓,颁发了《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实施了文明素质工程,大力弘扬和提升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了一系列道德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为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强的思想保证。但是,我省公民道德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在一些领域还比较严重,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违反社会公德的事件时有发生,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必须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和手段及时有效解决,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为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氛围。
3.加强和改进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紧迫、长期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全面提升,面对各种社会矛盾多样多发,面对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复杂,面对人们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多样多变,面对社会管理任务日趋繁重,公民道德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巩固已有成果,积极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公民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完善、改进和创新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形式、方法、载体、手段和机制等,把全省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面前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二、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4.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公民道德建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有关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继续大力实施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浙江省文明素质工程,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富有浙江特点的公民道德建设新路径,实现全省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提升与身体健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相同步,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相协调,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撑。
5.公民道德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推进文明素质工程,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养成计划,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体系,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全社会形成守规则、重礼仪、懂感恩、讲诚信、有责任、做好事的良好道德风尚,努力形成社会行为更加规范、社会秩序更加良好、社会环境更加优美、社会文化更加繁荣、社会风尚更加优良、社会关系更加和谐、社会大局更加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
6.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人民,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优越性,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也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最大限度地把广大人民团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持用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鼓舞斗志,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全体公民增强知荣辱、明是非、分善恶、辨美丑的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
7.加强社会公德建设。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是社会生活中最基础的道德规范,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工作、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公共活动领域不断扩大,相互联系和交往日益频繁,社会公德在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培育良好风尚,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成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内容。要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公德规范,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
8.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职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和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全社会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礼仪、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要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职业操守,引导生产型行业“负责任地做产品”、服务型行业“负责任地提供服务”,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员工。
9.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生活与人们的工作和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有利于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加强家庭美德建设,要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恩爱、勤俭持家、邻里和睦等美德规范,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10.加强个人品德建设。个人品德是个人在道德行为中表现出来的稳定心理、内在品质和情操,包括个人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等,是个体的自我道德意识。培育良好的个人品德,不仅是现代社会中每个成员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需要,更是推动全社会道德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加强个人品德建设,就是要增强人们的道德自觉意识,激发人们的道德责任感和使命感,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养成求真、从善、尚美的心理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鼓励人们在生活中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11.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着眼于建设“信用浙江”,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和个人诚信建设,强化诚信理念,弘扬诚信精神,培养诚信品质,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社会风尚。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诚信评价、诚信自律、诚信奖惩等机制建设,规范信用行为,加强信用监管,在全社会广泛形成“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
四、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方针
12.坚持公民道德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注重公民道德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规划,重视发挥道德建设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综合运用宣传、教育、法律、管理等手段,有效引领人们的思想观念,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提升人们的文明素质,塑造人们的道德品质,激发人们的创造意识。
13.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衔接。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形成的勤俭、慈孝、礼让、感恩、诚信等优秀传统美德,继承和发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艰苦奋斗、团结互助、先人后己、无私奉献等优良传统道德,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使我省公民道德建设既体现传统优势,又反映时代特点;既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征;既汲取外地好的做法,又突出浙江特色,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14.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既要引导广大公民增强民主权益意识,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民主权利,鼓励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取正当物质利益,又要引导广大公民增强义务责任意识,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应负的社会责任,树立把权利与义务、利益与责任相结合,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个人合法权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
15.坚持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既要大力提倡效率观念,充分调动人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保持社会活力,又要大力提倡公平理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整体的和谐进步,在全社会努力形成注重效率、维护公平的价值观,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使广大公民有平等参与机会又能充分发挥自身潜力,既保持发展活力,又维护社会和谐。
16.坚持体现先进性要求与兼顾广泛性要求相结合。要从实际出发,区分层次,着眼多数,循序渐进,积极鼓励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要大力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思想道德,引导广大公民积极向上,在遵守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标准。
17.坚持强化宣传教育与注重社会管理相配合。既要广泛进行道德宣传教育,普及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帮助人们加强道德修养,又要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把公民道德建设融于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之中,逐步完善德治与法治、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更有效地引导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
五、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途径
18.发挥科学理论的先导作用。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党校培训教育为主阵地,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载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夯实公民道德建设的理论基础。经常性地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凝聚人心,振奋精神。深入研究、着力回答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思想先导。
19.发挥国民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贯彻党的育人为本、以德为先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在德育课程设计、学生品德考核、师资力量配备和校外实践活动等方面,作出分层次、有区别的安排,由浅入深、由感性到理性,有机衔接,在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生活、学习习惯,遵循基本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等方面发挥主渠道作用。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德育资源,使广大教师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注重加强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教育,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过程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生守则和师德规范,推进校纪校风建设和文明校园建设。学校的少先队、共青团和党组织,要有针对性组织学生开展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的道德体验。
20.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要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把加强道德建设、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作为重要任务,做好经常性的宣传报道,通过办好群众喜爱的专题、专栏,围绕公众普遍关注的道德热点问题,以专家点评、群众讨论和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舆论引导和监督,大力弘扬符合社会主义道德的主流价值观,有力鞭笞背离社会主义道德的错误言行和丑恶现象,引导广大公民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努力营造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舆论强势,使大众媒体成为宣传先进思想、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阵地。
21.发挥文艺作品的熏陶作用。要把公民道德建设寓于文艺作品创作的全过程,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创作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创作方针,通过正确引导文艺作品的生产创作,推动和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到讴歌时代和人民的文艺创造活动之中,在社会生活中汲取素材、提炼主题,创作作品,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学艺术作品感染人、鼓舞人、引领人,提升人们的道德认知和鉴别能力。要在各种文艺评论、评价、评奖中,把是否合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作为重要标准,对优秀的文艺作品给予奖励,对亵渎经典、低俗媚俗、肆意恶搞的现象予以抵制。
22.发挥传统美德的传承作用。深入挖掘和利用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精髓,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进一步加大对优秀传统文化研究的扶持力度,注重从传统文化中发掘符合当今时代发展方向的优良道德。结合时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注重弘扬优秀传统美德,陶冶性情,凝聚人心,振奋精神。办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期间,广泛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优秀民俗活动、中华经典诵读和传统文化传承活动,注重提升节日的文化内涵,宣传其中蕴含的传统美德,提倡文明过节,使人们在集体聚会、阖家团圆的同时,增强对祖国、对家乡、对亲友、对生活、对自然的热爱,陶冶道德情操。
23.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各类道德建设先进典型,是实践社会主义道德的榜样,是推进当代公民道德建设的宝贵资源。要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以评选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劳动模范等为载体,完善先进典型的选树机制,建立健全道德建设激励机制和各类先进典型关爱帮扶机制,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以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优秀品质和高尚情操影响人、鼓舞人、教育人、塑造人。
24.发挥法律规约的约束作用。将公民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相结合,发挥法律普遍性、权威性、强制性的优势,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大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力度,实现公民文明素质和法律素养的同步提升,保障公民道德建设健康发展,以法律的硬约束促进人们道德养成。顺应形势发展,遵循公民道德建设内在规律,适时修订完善市民守则、社区公约、村规民约等道德规范,引导人们尊重规约、遵守规约。
25.发挥公民个人的自律作用。要培养人们的道德自律能力,引导人们充分认识到道德的遵从是来自于自身对道德的需要,是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从而做到自立规范、身体力行,凭着良心、良知做事,自觉把握、检验和校正自己,并将道德情感转化为道德行为,使自己的言行举止符合道德规范。要引导人们自觉做到“慎独”、“知行合一”,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在实践中不断追求高尚的道德境界。
26.发挥社会宣传的渗透作用。要充分发挥居(村)民议事会、居(村)务公开栏、宣传栏、宣传橱窗、户外广告、城乡建筑立面等各类社会宣传媒介对人们道德认知的渗透作用,以法制宣传、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为重点,提升人们的道德鉴别力。围绕“法治浙江”建设目标,着眼于增强全社会的法治理念、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大力加强普法宣传,认真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着眼于增强公民的科学意识,大力加强科学知识教育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讲科学的社会风气,提高移风易俗的自觉性,增强抵制“*****”等歪理邪说的能力。
六、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要求
27.在弘扬雷锋精神中夯实道德建设的群众基础。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切实措施,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促进公民道德建设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大力弘扬和传承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引导人们自觉把个人的追求和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前途联系起来,积极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大力弘扬和传承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引导人们以帮助他人为最大快乐,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相互尊重、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和谐融洽”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力弘扬和传承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引导人们胸怀理想、脚踏实地,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刻苦钻研、精益求精,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大力弘扬和传承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引导人们克服精神懈怠,永不自满、永不停歇,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大力弘扬和传承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致富观、价值观和幸福观,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始终保持富而思源、知足常乐的心态,不懈追求心灵的愉悦、精神的富有。要坚持党员干部带头、群众广泛参与,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活动,用雷锋精神引导人们自觉参与道德建设,进一步激发群众心中蕴藏的道德热情,焕发人们参与道德建设的积极性,积极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建设氛围。
28.在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要以“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关爱自然”为内容,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奉献他人、提升自我”的志愿服务理念,不断创新志愿服务形式,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队伍由青年为主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转变、志愿服务活动由阶段性为主向经常性转变、志愿服务管理由松散型向规范化转变。通过论坛、微博、QQ群等各种有效载体,动员和引导更多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投身志愿服务。着眼于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以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和优质服务等重点内容,积极探索开展文明礼仪志愿服务、窗口行业志愿服务、秩序维护志愿服务等关爱社会的志愿服务活动。着眼于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应急救助等各种形式的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着眼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项目化操作、工程化推进为手段,继续开展绿化美化、环保实践、改善城乡面貌和生活环境等各类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共同创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29.在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提升道德建设的内涵。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县(市、区)、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街道、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社区、文明风景旅游区、高速公路文明服务区、文明公路、文明家庭(户)、绿色社区、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平安创建、和谐创建、无邪教创建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警)民共建等活动,在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渗透文明修养,加大道德建设考核力度,真正把道德建设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过程,扩大精神文明建设辐射面,切实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争取更多单位、更多公民参与到公民道德建设实践中来,在全社会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城乡文明程度。
30.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加强道德建设的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力度,统筹发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公民道德建设,不断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引导“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在进一步为农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经济发展、环境改善的同时,继续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农民群众的道德素质。大力开展“乡风评议”活动,突出移风易俗重点,普及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文明礼仪,引导农民群众摒弃不良习俗,逐步在农村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文明的社会风尚。广泛开展农村“种文化”活动,把文化培训辅导、文艺才能培育和文化素养教育与道德建设有机结合,在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的过程中提升农民群众的道德素质。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的道德建设,通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等途径,提高他们的文明素质。
31.在未成年人教育中注重道德实践的体验。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大力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阵地工程”、“净化工程”、“精品工程”、“绿网工程”、“帮扶工程”等“五大工程”,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全面实施“春泥计划”,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探索和丰富城镇未成年人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开展道德实践、社会体验、能力提升和文体娱乐等活动,不断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让广大未成年人在参与活动中丰富道德体验,端正道德认知,增强道德认同,提升道德境界。
32.在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中提升网民的网络道德。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加强对网络、手机、博客、微博等新兴媒体的监督和管理,加大网上正面宣传和管理工作的力度,引导网络机构和广大网民自觉增强网络道德意识,积极发布科学、健康、有益的信息,切实防止虚假、反动、迷信、淫秽、庸俗等不良信息的传播,共同建设网络道德。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汇集、研判和应对机制,及时疏导、调节不良社会情绪。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加大网上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的力度,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广大网民。
33.在净化优化社会文化环境中增强道德建设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强“扫黄打非”工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依法打击反动、淫秽及各种非法出版物,让健康的文化产品占领文化市场,坚决制止出版、播映、演出格调低下的作品和节目,切实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嫖娼、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整治有损道德、有伤风化的商业广告,清除庸俗、低俗、媚俗广告,优化人文环境,发挥环境在道德建设中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
34.在各类道德实践活动中引导人们践行道德要求。要围绕文明居住、文明出行、文明就餐、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文明交往等日常活动,精心设计人们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道德实践载体,开展各类道德主题宣传,使人们通过亲身参与,增强道德感受,提升道德意识,践行道德要求。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有针对性地加强公众的社会心理服务和面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并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见微知著,倾注真情,解疑释惑,把公众情绪引导到健康、理性的轨道上来。
七、公民道德建设的保障措施
35.逐步完善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公民道德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考虑,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召开专题性的公民道德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和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切实担负起公民道德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职能,大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的调查研究、检查考核,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群众创造的有益经验,探索公民道德建设规律,创新方式方法。
36.不断健全公民道德建设的工作机制。各级宣传、教育、文化、体育、科技、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党政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社会各界,应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把公民道德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制度,制定计划,完善措施,扎实推进。
37.建立健全公民道德建设的责任机制。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要研究和探索建立道德建设监督干预机制,定期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影响道德风尚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评议,对管辖范围内出现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群众反映强烈的道德突出问题的主管部门进行督导,或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加强道德建设的舆论监督。各地、各部门在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法规和组织重大活动时,要防止和避免出现不当或失误给公民道德建设带来错误导向或消极影响。
38.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加强道德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高尚品格。领导干部要教育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遵守领导干部品德考核考察评价办法,以良好形象和人格魅力取信于民。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公民道德建设。
39.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层队伍建设。各地要建立健全公民道德建设的职能机构或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充实人员力量,按照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配齐配强基层专兼职干部队伍,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要把公民道德建设专门人才的培养纳入人才培养和干部培训规划,重视发挥民间德高望重人士的作用,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专兼结合、功能互补的公民道德建设基层队伍。
40.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公民道德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对公民道德建设的财政投入,确保公民道德建设基本设施的建设、基本服务的供给和基本活动的开展。要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动员、引导和鼓励企业、团体、组织、个人和其他社会民间力量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吸纳更多的民间资金投向公民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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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卢成斌 审核:卢成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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