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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为所有孩子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
2012-6-12 出处:校长室,语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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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
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以来的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
学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2〕7号)要求,全面而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止学生溺水的各项工作。针对当前问题,现补充要求如下:
一、立即召开专门会议。通报近期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对进一步做好防止学生溺水工作进行部署。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召开会议要覆盖所有地市、区县和每一所中小学校;每一所学校要开会传达会议精神到每一个老师、每一名学生及其家长。
二、立即组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指导、督促每一所中小学校给每一名学生家长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通报最近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责任,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特别要提醒、督促家长在暑期、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各地要就贯彻落实教基一厅〔2012〕7号文件的情况立即部署开展检查。要细化检查内容,突出检查重点,及时整改隐患。通过检查,要达到强化安全意识,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溺水事故的目的。
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
阳光灿烂的夏日,本该是充满欢笑的季节。
而对于刚刚溺亡的16个孩子来说,却再也无法沐浴这美好的阳光。花季生命过早凋谢,带给那些不幸家庭难以承受的巨大痛苦,又一次用生命代价敲响了未成年人的安全警钟。
尽管家长不乏叮嘱,学校多有告诫,媒体也有提醒,但每逢暑期,总有学生不慎落水或玩水溺亡的噩耗传来。一再发生的悲剧表明,流于表面的一般提醒、缺乏实效的安全措施,对于天性活泼、避险意识不强的未成年人,未能起到应有的防范作用,没能有效阻止孩子们走向危险、酿成惨剧的脚步。
生命只有一次。面对逝去的稚嫩生命,任何“理由”都变得苍白无力。唯有痛定思痛、深刻反思、立即行动,携手为孩子们编织一张严密护佑生命的安全网,才能告慰那些突然消逝的可爱笑脸,抚平深深的心灵之痛。
安全,作为人生最重要的第一课,家庭、学校乃至社会必须不厌其烦地反复讲,讲到入脑入心,内化为孩子们的自觉意识和本能行动。对于心智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不能以为讲过了、说到了就完事大吉。要讲究说的方法,保证说的效果,针对孩子们的特点,多用现实案例、直观图像、交流互动等方式,把远离危险、安全避险的重要性和方法说清讲透,使之牢记在心,务必保证让每个孩子都能真正意识到生命的宝贵,不做有危险的事是当好孩子的第一要务。
护佑孩子们的安全,讲够之后还要做好。孩子毕竟是孩子,教育的同时还必须让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跟上。夏季是未成年人溺亡的高发季节。特别是暑期放假,容易成为学校和家庭监管的盲区。有条件的地方,家长可以多带孩子去安全有保障的游泳池、水上乐园玩水,满足孩子的正常需求;条件不够的地方,也应在家长或专业人员的陪护下尽量满足孩子们的愿望,避免私自下水的危险。此外,对于一些孩子们有可能涉水的江边湖畔,当地应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人力巡防警戒,或动员周边群众进行看护。
眼下,夏季刚刚开始,暑假也将来到。让我们为所有的孩子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让他们远离危险,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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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卢成斌 审核:卢成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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