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接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2012学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资助分“教育资助券”和“国家助学金”两类。
2、教育资助券申请对象为特困家庭的学生,特困家庭必须持有“特困证”或“低保户”的相关证明材料。持有以上证明材料的学生,本人或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直接到学生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审批合格后免去本学期的学费、代管费和住宿费。此类学生每学期须提出申请及验证。
3、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含教育资助券资助对象)。学生需上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本周学校统一下发给每位学生)和相关的家庭收入证明。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学生和家长在9月21日前将有关材料上交学校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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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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