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复相信孩子需要管教,需要规矩。他对“规矩”的定律有四个:
1、定好规矩,但是首先把规矩的道理讲清楚,不是让孩子盲目地服从;2、在规矩内孩子有完全的自由;3、违背了规矩,孩子将受到事先讲好的惩罚;4、规矩越少越好,才能起到启发的作用。
如果你不告诉他原因,孩子不会因为你说的一件事是对的或是错的,就在心里深深记住。设立规矩却又不讲为什么,一方面,小孩子就无法学习自律;另外一方面,孩子会把父母亲定位于独裁者,没有通融的余地。如果你订了一个他无法接受的规矩,他不是认为你不好,就是会叛逆地想去做什么。
如果规矩订得太死板,孩子违背了,就要来处罚,孩子听话就会变成他律性的,而非自律性的。他律性的规矩恰恰就会让孩子变得消极被动,只有自律性的规矩才可能让孩子变得积极主动。
李开复说:“我觉得孩子愈小的时候,可能愈需要这些所谓的规矩,但随着孩子长大,父母要学着信任孩子,违规要惩罚,但规矩要愈少愈好。我们家其实都想不出太多的规矩,比如说,她们出门的话,我们会订一个时间,希望她们能够在那之前回来;在网络上不能与陌生人聊天;还有要懂礼貌,见到长辈要站起来;再有,就是要有责任心,自己的房间要收拾干净,吃完饭要把碗拿到厨房。”
——摘自2013.1.14《报刊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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