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孤独的浪漫
——读《百年孤独》有感
我对所有事情都有兴趣,所以我经常上当,在一个冷漠的社会里,你的热情在他们眼里就是不成熟。他们为面子活,你为兴趣活,你觉得你这样很开心,他们觉得你很无聊;你觉得你很真诚,他们觉得你在标榜自己。所以,我现在即使有兴趣也会装作含着一颗“平常心”的样子,只是为了去迎合大多数人的思维方式,我是多么渴望生活啊,只是生活从来都不屑于用它那轻蔑的眼神瞟我一眼。我被禁锢在羊皮纸里,因为我很孤独,因而我将这种秉性称之为“浪漫”。
——家族中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待布恩地亚家族呢?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聪明机灵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言败的性格,无论是旅途劳顿的南征北战,还是通宵达旦的欢娱,他们都可以用他们特有的魅力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我无法看出这个家族有什么弱点,但他们最终也不过才经历了短短百余年,然后狂风袭来,他们的生命、他们的后代和关于他们的记忆,很快就那么无影无踪。但却看不出有什么值得惋惜后悔的地方。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百年孤独这本书呢?除却复杂难懂的名字和冗杂沉闷的剧情偶尔给我添上一些堵,清爽的文字像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因而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这些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接受,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看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放暑假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应该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在我以前疯狂痴迷于的书里经常能够看见些矫情的话语,像是“在这个城市里,寂寞泛滥”。其实吧,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它说上一句笑话,你就不知道如何是好。
有阳光也有雨水,有爱情也有孤独。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花那么大的心思去抵抗它呢?孤独无法抵抗,孤独无法遗忘,孤独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老衰弱,孤独不会因为爱人增多而变浅薄苍白,孤独它在这里,不动不逃,偶尔出来说几句冷笑话。
这让我想起Dylan Thomas的一句诗,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
诗人所表达的是种面对死亡时的轻蔑的战斗欲,刚合上《百年孤独》的我却在孤独时想起了它。把孤独融入生活,接受孤独,把孤独当好朋友,与它对话,与它同悲同喜,直至爱上孤独;即使《百年孤独》中的马孔多被遗忘在风中,因爱情而生的婴儿却长着猪尾巴、死在蚂蚁口中。孤独是流变的,就像《百年孤独》中的每一个何塞、奥雷里亚诺一样,它有着近乎残忍的浪漫。所以,我爱《百年孤独》,我更恨它,而我的记忆与遗忘都源自仇恨,绝不是爱情。我们是孤独的浪漫者,维特根斯坦不无戏谑地说道:“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这本身就是悖论,这与孤独无异。
孤独随时出现,我们能够怎么办?那就附和它笑几声罗。仔细想来,它并不是什么残酷的敌人,它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们,而且将不离不弃陪伴到死神来到。它提醒我们珍惜眼前,它督促我们体验人生,它使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它让我觉得许多东西值得试试看去争取,也让我觉得许多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东西,从出生到死亡,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替代,无法夺走——孤独就是其中之一,它流动在我的血铭刻进我的骨,它时而让我活的热烈,时而让我安静无奈——但我很高兴我比想像中容易地接受了它,它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知道自己是谁。
浪漫是接受并享受无法改变的结果,浪漫是敢去玩一场必输无疑的美好的仗,浪漫是情有所用,心有所属,但同时不会遗忘自己是谁:请容许我介绍一直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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