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是指低保家庭(含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残疾学生(简称五类学生),及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年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1、就读于普通高中学校的五类学生通过申领“教育资助券”获得学费、代收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资助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2、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含职高、技校、中专等)的一、二年级特殊专业及非特殊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临时困难的学生也可以向就读学校申请“校内人民助学金”获得资助。民办学校按同类、同级公办学校收费标准予以资助。
二、就读于普通高中学生的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由国家助学金、教育资助券、校内人民助学金等构成。
1、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资助面为在校学生的6%。
2、 教育资助券:低保家庭子女等五类学生通过申领“教育资助券”资助学费、代收费(具体资助政策详见一)。
3、 校内人民助学金:用于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由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政府奖学金、校内人民助学金四大内容构成,并辅之以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
1、 免学费是指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实际收取的学费执行。民办学校按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学费标准减免。
2、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特殊专业学生和非特殊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详见一)。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用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
3、 政府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年1000元,颁发奖励证书,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4、 校内人民助学金:用于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四、申领“教育资助券”、“国家助学金”的途径
符合申领“教育资助券”、“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到学校报到注册时,向学校领取并如实填写表格,同时提供下列证件之一,即可向就读学校申请资助。
①有效期内的低保证(含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②福利机构监护对象证明;③革命烈士子女证明;④五保供养对象证明;⑤残疾学生残疾证;⑥社区(街道)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杭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申请表》。
“教育资助券”等相关表格可到杭州市学生资助网(http://zzw.hzedu.net)的“网上办事”\“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或向就读学校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