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取得了很大成绩。课程目标更加明确,注重学生审美体验和审美能力的培养;课程体系更加完善,注重由艺术理论、欣赏类课程向艺术实践类课程延伸;课程内容更加丰富,注重校内艺术资源和社会文化艺术资源的整合;教学改革更加深化,注重教学
效果、教学质量的内涵式发展。但也要看到,学校公共艺术教育现状同推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公共艺术教育功能认识不够、师资队伍缺额较大、优质艺术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科学评价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学校公共艺术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公共艺术教育是学校美育工作的核心组成部分,它的教学水平和开展状况直接影响着美育工作的成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学校美育课程建设要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主要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并要求“普通高校要根据美育课程开设需要,加快公共艺术教师队伍建设”。这既为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寻找到了学科支撑和队伍保障,也把公共艺术教育的地位和价值更加凸显出来。
做好学校公共艺术教育,首先要明确定位,从美育的高度来认识公共艺术教育的价值和意义。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艺术美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之一,艺术教育是美育最基本和最容易“落地”的方式。公共艺术教育虽然也需要借助艺术的形式,但它与专业艺术教育有着根本不同,其根本目的不是培养少数专门的艺术人才,而是要让学习者能获得发现美、欣赏美的能力,从而提高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拥有开阔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所以,公共艺术教育要找准自己的定位,站在立德树人、以美育人的高度,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的基本原则,扩大教育活动受益面,让每个学生都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
正确处理“美”与“术”的关系。公共艺术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以美育人,而不是单纯的知识灌输和技艺训练,在教学过程中要侧重于“美”,而不是“术”。也就是说,了解和掌握基本的艺术知识和技能是培养审美情趣的前提,舞蹈、音乐、书法等各种艺术形式是途径和方法,培养学生发现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才是公共艺术教育的根本任务。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在教育实践中,要转变艺术学习中只重知识传输和技能训练的技术化倾向,加强与其他学科的深度融合,着重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
摒弃艺术学习的功利化倾向。长期以来,社会在艺术教育的导向上,存在着功利化的倾向,重应试轻素养、重比赛轻普及等现象仍然存在。这种导向催热了艺术考级市场,学生学习艺术更多的不是为了提高自身审美素养,而是抱着升学加分等“务实”的目的去学习。这种艺术训练可能在增加学生艺术知识、提高艺术技能等方面效果显著,但却背离了美育的基本理念。学校公共艺术教育有责任树立正确的育人导向,践行正确的美育理念,使公共艺术教育回归到美育的轨道上来。(作者:王晓宁,单位:教育部社科中心文化美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