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科研档案管理,推进教科研工作,特制订教科研成果档案材料递交方案,在向教科室递交教科研成果时请按照本方案执行。
一、论文
(一)发表
1.上交报刊原件至教科室进行扫描复印存档。杂志类扫描复印存档内容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以及其他有佐证作用的页面;报纸类扫描复印存档内容包括第一版(有报纸名称及相关信息)、正文版以及其他有佐证作用的版面。报刊原件由作者本人保存,作者如拥有报刊原件多份,建议留一份在教科室存档。
2.上交论文电子稿存档。
3.如有稿酬证明(如稿费单)需上交复印件。
(二)获奖
1.上交获奖证书(如无证书可使用官方正式文件)至教科室进行扫描复印存档。证书原件由作者本人保存。
2.上交论文电子稿存档。
(三)交流
1.上交交流证书(如无证书可使用官方正式文件)至教科室进行扫描复印存档。证书原件由作者本人保存。
2.上交论文电子稿存档。
3.交流论文集复印件上交存档,复印内容包括封面、目录页、正文页以及其他有佐证作用的页面。论文集原件由作者本人保存,作者如拥有论文集原件多份,建议留一份在教科室存档。
二、课题
(一)立项
1.上交课题申报材料电子稿存档。
2.上交立项证书(如无证书可使用官方正式文件)至教科室扫描复印存档。证书原件由课题负责人本人保存。
(二)结题与获奖
1.上交结题报告及相关结题材料电子稿存档,无法形成电子稿的材料可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有实物类成果展示,则考虑使用数码照片形式。
2.上交结题与获奖证书(如无证书可使用官方正式文件)至教科室扫描复印存档。证书原件由课题负责人本人保存。
三、论著出版
1.上交原著电子稿存档。
2.上交书籍存档。如无法上交书籍进行存档(例如作者仅拥有一份书籍原件),则上交书籍至教科室扫描复印存档。
3.如有稿酬证明(如稿费单)需上交复印件。
四、美术作品参展
1.上交获奖或入选证书(如无证书可使用官方正式文件)至教科室扫描复印存档。证书原件由获奖者本人保存。
2. 上交展览通知电子档案或上交展览通知文件至教科室扫描复印存档。
3.上交获奖或参展美术作品数码照片或扫描件存档。
五、教师技能竞赛和学生竞赛
1.上交获奖证书(如无证书可使用官方正式文件)至教科室扫描复印存档。证书原件由获奖者本人保存。
2.上交比赛通知文件至教科室扫描复印存档。
3.如有其他佐证电子档案(如参赛所使用文案、比赛照片等)建议上交存档。
六、说明
1.所获成果暂时无法取得纸质证书与纸质官方文件的,可由相应官方网站截图等方式暂代,并于取得证书或文件后第一时间补齐档案。截图工作需到教科室当面完成,截图存档内容包括网址、官网主页、文件页(文件下载页)等。
2.建议成果产生之时及时上交材料存档,以免遗失。
3.所获成果未按本方案上交材料存档或不符合《杭七中奖励制度》(教代会2013年9月通过)要求的,教科室不予认定成果。
4.未尽事宜或存有疑问之处,请相关人员与教科室联系。
杭州七中教科室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注:2017学年第一学期起教科研档案材料管理适用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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