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国家不断加大资助力度,增加财政投入,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为大力宣传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资助工作取得的成效,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畅想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光明前景,决定举办第三届“中国梦•资助情”全市学生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中国梦•资助情。
二、征文对象
获得国家资助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初中教育段在校学生。
三、征文时间
2017年7月1日至9月15日。
四、征文要求
1. 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
2. 题目、体裁不限,字数限3000字内。
3. 征文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4. 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过。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征文选送推荐
1.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限报送初中、普高、中职作品各5篇,各直属高中、市有关中等职业学校限报送3篇。
2. 征文收集推荐时间:7月1日至9月15日,按要求报中心。
3. 报送方式:
(1)填报《第三届“中国梦•资助情”主题征文活动汇总表》和《第三届“中国梦•资助情”主题征文活动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一份上报。邮寄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杭州市教育技术综合楼)508室,胡老师收。
(2)纸质材料相关的所有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283107728@qq.com
电子邮件主题为“征文+报送单位(学校)名称”;附件以Word格式报送,各单位(学校)学生征文文档统一命名为“单位(学校)名称+学生姓名”。邮件中需注明各报送单位(学校)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六、评选与表彰
本次活动由中心主办,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最后由中心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确定最终评审结果。此次活动将设优秀征文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奖若干名,由中心给予表彰。
七、活动要求
各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统一要求,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地本校实际的征文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评选和推荐的程序、标准,保证征文活动的教育性和公正性。要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