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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七中“三支队伍”工作条例(试行)

2018-6-5 10:00:28  出处:科研信息处

学术顾问组工作条例(试行)


   杭州七中“三支队伍”包括学术顾问组、骨干教师组、新秀教师组。现就学术顾问组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评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上;

2.职称:中学高级教师或各学科带头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3.表现:获得过城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4.教研:教研论文3篇以上(论文评奖须市级以上;论文或著作发表须省级以上);

5.专业水平:课堂教育教学能力(须具有职评优等成绩);

6.业绩:居年级段前茅;

7.组织能力: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其它相应组织工作有成效。

二、评聘程序

1.推荐:自荐、他荐、专家推荐或组织推荐,需递交评聘材料;

2.审核:含学术、教学、实绩等方面;

3.评议:校办会议评议提名,民主评议;

4.校长聘任。

三、工作要求

1.模范遵守教育教学法规,履行各项师德要求;

2.出席学术顾问组常规会议,认真研究,为学校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3.承担听课、调研、评聘等任务,主持学校级别的听评课等基础教研活动,听课指导每学期16节以上,且有评课或指导记录;

4.承担青年教师结对指导任务,完成骨干教师组、新秀教师组考核;

5.指导骨干教师公开课(观摩课)和面向全校的讲座开设任务;

6.承担校级课题、论文、校本课程、“一师一优课”等指导、审核、验收工作,协助完成《教科论坛》杂志审稿工作;

7.主持或指导教科研(校级及以上课题、论文或竞赛等)并取得成果;

8.校长室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四、履职查评

1.学校以学年为单位对学术顾问组成员进行履职考核;

2.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成员进行劝退,对优秀成员进行表彰。

五、任期待遇

1.学术顾问组一般任期一届3年,由5-7人组成,因人事变动或劝退等造成成员人数低于下限的,应予补选;

2.学术顾问组换届时,学校在征求原学术顾问组成员意愿的前提下优先将其列入推荐名单,并免除评聘程序的推荐、审核环节;

3.学术顾问组成员在任期内享有相应的工作津贴(以教代会通过的奖励分配方案为准)。

 


 

骨干教师组工作条例(试行)


    杭州七中“三支队伍”包括学术顾问组、骨干教师组、新秀教师组。现就骨干教师组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评聘条件

1.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2.职称:中学高级教师或各学科带头人;

3.表现:获得过城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4.教研:教研论文2篇以上(或参加市级课题研究2个以上);

5.专业水平:课堂教育教学能力(须具有职评优等成绩);

6.业绩:居年级段前茅;

7.组织能力: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其它相应组织工作有成效。

二、评聘程序

1.推荐:自荐、他荐、专家推荐或组织推荐,需递交评聘材料;

2.审核:含学术、教学、实绩等方面;

3.评议:学术顾问组评议提名,民主评议;

4.校长聘任。

三、工作要求

1.模范遵守教育教学法规,履行各项师德要求;

2.承担听课、调研、评聘等任务,主持或配合学术顾问组主持学校级别的听评课等基础教研活动,听课指导每学期16节以上,且有评课或指导记录;

3.承担青年教师结对指导任务;

4.承担公开课(观摩课)任务,每学年开出公开课(观摩课)不少于1节;

5.承担校级课题、论文、校本课程、“一师一优课”等指导工作,协助完成《教科论坛》杂志审稿工作;

6.主持或指导教科研(校级及以上课题、论文或竞赛等)每学年至少有1项成果;

7.校长室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四、履职查评

1.学校委托学术顾问组以学年为单位对骨干教师组成员进行履职考核;

2.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成员进行劝退,对优秀成员进行表彰。

五、任期待遇

1.骨干教师组一般任期一届3年,由16-26人组成,因人事变动或劝退等造成成员人数低于下限的,应予补选;

2.学术顾问组换届或补选时,将优先推荐表现优秀的骨干教师组成员参加评聘;

3.骨干教师组成员在任期内享有相应的工作津贴(以教代会通过的奖励分配方案为准)。



 

新秀教师组工作条例(试行)


    杭州七中“三支队伍”包括学术顾问组、骨干教师组、新秀教师组。现就新秀教师组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评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表现: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坛新秀称号;

3.组织能力: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其它相应组织工作有成效。

二、评聘程序

1.推荐:自荐、他荐、专家推荐或组织推荐,需递交评聘材料;

2.审核:含学术、教学、实绩等方面;

3.评议:学术顾问组评议提名,民主评议;

4.校长聘任。

三、工作要求

1.模范遵守教育教学法规,履行各项师德要求;

2.积极听课学习,听课每学期16节以上(如有新老结对,不含结对听课学习节数),听课有评课记录或学习感想;

3.勤于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学科竞赛,善于总结,积极撰写教学反思;

4.承担公开课任务,每学年开出公开课不少于1节;

5.教科研工作(校级及以上课题、论文或竞赛等)每学年至少有1项成果;

6.校长室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四、履职查评

1.学校委托学术顾问组以学年为单位对新秀教师组成员进行履职考核;

2.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成员进行劝退,对优秀成员进行表彰。

五、任期待遇

1.新秀教师组一般任期一届3年;

2.骨干教师组换届或补选时,将优先推荐符合要求、表现优秀的新秀教师组成员参加评聘。

录入:郑晓明   审核:莫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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