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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少年:常始于内心需求被忽视

2006-11-1  出处:来源:新华社(2006-10-30)


    “心里失望后,我们就是想搞点破坏,你们认为不应该的,我们偏要去做” 
    湖南娄底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正在审理“6·30”特大涉黑案,在98名被告中,有不少稚气未脱的面孔。 
    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呈上升趋势。新华社记者试图走进这些“问题少年”内心世界,探索“问题”根源所在,或许能给人们带来启示和反思。 

    ■“问题少年”生态圈的互流互通 
    在湖南娄底、邵阳、怀化等地的每个小城镇里,有一些被当地人称为“烂仔”的小混混群体,他们年纪尚小不曾承担生活的责任,也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闲散无事,打架斗殴甚至抢劫偷盗就成了他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怀化市与重庆、云南、贵州等地交界,是“*****过境通道”,社情复杂。公安机关登记在册的5359名吸毒人员中,80%以上在18岁以前就接触了*****。怀化城乡接合部的鹤城区石门乡,有上百个吸毒人员和小混混,当地人称他们为“石门烂仔”。多年来,当地公安机关屡打屡禁,“烂仔”中年纪大的或退出或入狱,年纪轻的又加入,竟形成了一种“平衡的生态圈”。 
    23岁的伍绍华,已有6年吸毒史,精瘦黝黑。他一天至少要两三百元“开支”。为了寻钱,首先是骗父母亲戚朋友,此路不通后,便开始和毒友合伙偷窃抢夺。“幸亏警察抓到我时,还没有闹出更大的事来。”在戒毒所里,理性逐渐回归后,伍绍华的心里多了少许后怕。 
    有人形容说,毒情最严重时,“吸毒的人像赶集的人一样多”,石门菜市场生意因此冷清了许多。因有吸毒人员经常到市场转悠,寻毒资,他们惯用的手段是拿一根涂有红色颜料的棉签假装掏耳朵,谁不小心碰一下他们,就得赔钱。被敲诈的人心里明白,无奈心存畏惧。久了,菜贩生意大受影响。 
    “说实在话,小混混与闲散的年轻群体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原本就是邻居、同学,都闲着不愿干事,时间一长,很容易玩到一起。”石门乡一名大学生说。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点:没有生活目标。有些人在“享乐至上”的精神支配下,敢于践踏人们最美好的东西,藐视一切社会规范。 
    对这些青少年来说,最亲近的就是能“玩到一块”的朋友。伍绍华说,甚至村里几岁的小孩子也跟着他们一起看黄色录像,他自己与吸毒朋友在一起时才15岁。 
    怀化市公安局缉毒大队长刘维勤介绍,尽管公安机关已连续两年采取各种措施严厉打击贩毒、吸毒行为,在石门乡,每天有6个民警领着12个保安24小时值班巡逻,但吸毒人员仍在增加,去年新增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159个。 
    不良习气顺着农村乡土关系向更年幼的群体延伸。石门中学党支部书记曾有赓介绍说,即使是在校学生,一点小冲突甚至一语不合,他们就拉来自己亲戚或在社会上认识的“朋友”,去“教训对方”,给自己出气。学校不得不组织20来个中青年男教师,组成“校园110”,以应对各种冲突。 
    27岁的吴冰,初中毕业后通过家庭关系很快找到了稳定的工作。在父母的眼里,儿子应该与“问题青少年”无缘,然而2002年,吴冰还是没能把握住防线,成了一名吸毒者。他说:“身边吸毒的朋友太多了,总有不能抗拒的时候。” 
    ■“问题少年”内心被忽视的需求 
    期望获得社会更好的认同,是记者在湖南省未成年人犯管教所、怀化戒毒所采访的20余位青少年表露的共同心声。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被社会抛弃的可怜者。成绩不好,没人看得起,看不到前途和希望。”在怀化市戒毒所里,何海这样说,“我们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一种理解,不希望所有人带着‘有色眼镜’看我们。” 
    何海成为“问题少年”之初,就是寻求在家庭中得不到的理解。今年才19岁的何海,14岁时就成了一个小混混。他的母亲是个体经营者,父亲已去世,家里经济条件不算好。他13岁时,家里倾其所有建了栋房子,姐姐考上大学却没钱上。“从那时起,我一旦做错什么,父母就怪罪我,说就是因为给我建房,姐姐才上不成学。”何海说,“可能因孤独和苦闷,我通过邻居的关系,认识了那帮朋友。” 
    何海的朋友共有20多个,只有一人没染上毒瘾。他们一起打架,敲诈,共同经营一个地下赌场。何海觉得:“当时我觉得只要能天天跟他们在一起,怎么样都行。只有他们能体谅我,让我觉得亲切。” 
    今年初,在一次打群架中何海被砍伤,一伙人跑去为他“报仇”,混战中又有四个人受了伤,结果被公安部门一起抓获。 
    湖南未成年犯管教所心理咨询中心主任蒋维认为,不要“妖魔化”问题少年,他们对生活也存有美好愿望。蒋维说,青少年犯罪看似具有较大偶然性和突发性,实际上,冰冻三尺,绝非一日之寒。他们思维失常,有一个过渡期和累积期,这个时候,若有人拉一把,而不是推一把,他们也许就回到了正常的轨道。 
    “心里失望后,我们就是想搞点破坏,你们认为不应该的,我们偏要去做。到后来,起初自己也认为不该做的事情,竟然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何海这样解读自己的“逆反心理”。 

    ■是非不分的“好”“歹”观 
    记者采访的8位吸毒青少年,年龄最大的27岁,最小的15岁。他们无一例外地表示:开始接触*****时,仅仅是抱着好奇的心情,谁也不知道、未想过吸毒会带来什么后果。 
    据湖南未成年犯管教所调查,这里关押的2000余名未成年犯中,有85.31%没有上过法律常识课,8.92%只是偶尔听过法律知识,更多的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犯法、犯罪,他们心里只有“好人”、“坏人”的概念。 
    大多数农村“问题少年”内心保留着一种相对质朴、简单的处世观: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为了替朋友“出头”,他们甘冒生命之险。然而,这种建立在缺少正确是非观导向上的“识好歹”,往往更可怕,更不计后果。 
    蒋维分析,“问题少年”表现出的简单善恶观,实质上是以自我为中心:对我好的就拼命维护,不必在乎人家的死活。以自我为中心,几乎已成为90年代以后出生的青少年的通病。然而,在长期以学校教育为中心的农村,家庭教育的简单化,更加剧了这种性格的发展。 
    湖南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科科长何玉华说,对未成年人犯家庭教育方式的调查中发现,农村家庭教育朝两极发展,一是骄纵溺爱,一是粗暴管教。这两种教育方式都会导致自私的恶果,孩子慢慢走向自私,排斥一切与之不一致的感情,也包括亲情。 
    接受采访的8位青少年吸毒者,有7位指出了父母教育方式的不当。只有年龄最大、27岁的吴冰认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没有问题。然而,吴冰2002年开始吸毒,其父母2年后才无意中发现他吸毒的秘密。农村家长普遍文化程度低,父母本身并不懂得怎样建立和孩子之间沟通的渠道,只得以自己习惯的方式教育孩子。 
    近年来,媒体上不时有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这些案例给青少年以警示。但选取的案例往往是动辄杀人的大要案。也许,这种宣传引导方式反而会让那些“问题少年”们觉得,犯罪离他们还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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