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教师评价模式与学校管理类型
一、教师评价模式
教师评价制度可归纳为发展性、管理性、放任性和判决性四种教师评价模式。这四种教师评价模式分别代表了一种不同的评价风格,
通常被不同类型的学校所采用。有时候,这四种教师评价模式彼此之间不是完全独立的。学校在采用某种评价模式时,常常根据自身的条件和要求,在某些方面作出适当的调整。如果仔细研究一下这四种教师评价模式之间的关系,就会产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感觉。
这四种教师评价模式的主要特征如下:
1. 发展性教师评价模式的主要特征
学校领导注重教师的未来发展。
强调教师评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注重教师的个人价值、伦理价值和专业价值。
实施同事之间的教师评价。
由评价者和评价对象配对,促进评价对象的未来发展。
发挥全体教师的积极性。
提高全体教师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扩大交流渠道。
制定评价者和评价对象认可的评价计划,由评价双方共同承担实现发展目标的职责。
注重长期的发展目标。
2. 管理性教师评价模式的主要特征
加强管理意识。
强调干劲、成就、效率和效果。
控制教师评价制度。
上级频繁使用奖励、表扬、处罚等手段。
确定组织目标,最大限度地实现组织目标。
建立经常性的教师评价制度。
3. 放任性教师评价模式的主要特征
承认自我发展的重要性。
放弃管理的职责。
鼓励下属教师提出问题。
缺乏重点、方向和目的。
相信自我激励的重要性。
4. 判决性教师评价模式的主要特征
推行教师评价制度,旨在保持社会稳定。
由学校当局强行实施判决式的教师评价制度。
为评价下属教师收集数据。
评定教师等级。
强调外在动力的必要性。
实施评奖制度和等级工资。
不言而喻,放任性教师评价模式和判决性教师评价模式是最糟糕的教师评价模式。管理性教师评价模式同样暴露出它的缺陷,譬如,过
分注重组织目标,格外突出等级地位,十分强调学校领导的权威,较少承认教师个人的作用。有人批评说,教育改革形势变化迅速,管理部门制定的组织目标不可能一成不变,应该经常得到修改或调整。在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中,必须考虑教师个人的未来发展目标,否则不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80年代以来,管理理论和心理学理论有了重大的发展,进一步认识到个人在组织中的价值,包括个人发展、个人激励、个人自治、自我
实现的价值。作为个人,他们希望并且能够掌握自己的发展方向和未来前途,在组织的目标范围之内评价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决定和实现自己的发展需求。必须承认,假如没有某种"催化剂",没有某种约束机制,没有某种规范的评价程度,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很少人能够全面评价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并且决定和实现自己的发展需求。在学校组织里,这种"催化剂"就是同事、朋友或上级,就是学校领导精心组织的评价程度。他们可以促进教师个人的自我评价和自我发展。学校领导应该注意到这一点,充分发挥"催化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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