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同时为了鼓励、帮助学生回顾与总结过去,关注自身的成长过程,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请各班利用班会课时间,在学生总结交流的基础上,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单项积极分子等评比工作,各班要认真踏实地做好各项工作,通过评比促进班风、校风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品德考核办法:
1、认真学习《浙江省高级中学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暂行办法》(附1),并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评选。要扎实做好本学期的初评工作,以为学年的总评工作打下基础。
2、各等第初评考评比例分布:
思品考核优秀比例:高一、高二年级控制在25%以内,高三年级控制在30% 以内;思品考核其它比例:良+:15%左右;良:20%;良一:15% ;不合格:控制在3%以下。
二、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方法:
1、初评提名为三好学生的学生除必须符合三好学生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几点:
(1)体育成绩必须在75分以上;
(2)本年度中未受过任何校纪处分(含公开点名批评),也无其他明显违纪行为;
(3)一年中病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
(4)本学期学习成绩总分必须在班平均水平以上,其中本学期期末计入总分的各科考试成绩均在优良以上;
(6)高中学生思品考核等第为优秀。
2、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
(1)表中必须填写学生的主要先进事迹;
(2)各科学习成绩均填写期终考试的卷面分数,并计算总分,各年级计入总分的学科由各年级按原有统计口径进行:
(3)三好学生人数不超过本班学生人数的15%(40人以上评4人,45以上评5人,50评6人,55人以上评7人)。
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方法:
1、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初评提名为三好学生的学生中产生(即首先必须符合三好学生的条件),并在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中注明,否则作放弃处理。
2、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班委、团支委以上学生干部中产生。
3、优秀学生干部每班可评1~2名。
三、校级优秀团员评选办法:
1、校级优秀团员必须在符合校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团员中产生,并在其优秀团员登记表的班级意见栏中注明,否则作放弃处理;
2、校级优秀团员的思想考评等级要求为优秀;
3、校级优秀团员每班可评4~5名;
4、校级优秀团员的评比推荐工作由各团支部在团委和班主任的指导下完成。
四、校级单项奖评选方法:
1、单项奖奖励项目设:学习单项奖(学习单项奖获得者期终考试成绩名列年级前三分之一)、文体单项奖、关心集体奖、卫生单项奖;
2、单项奖各班总计最多可推荐5名,由学生处根据推荐表中的事迹确定最终奖励名单;
五、直属学校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的评比工作:
1、评比项目:
在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基础上,对其中的较优秀者,可由年级组与学校推荐为:直属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同时学校也将在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基础上评选直属学校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和市级先进班集体。
2、评选方法:
(1)在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团员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中进行评选;
(2)直属学校级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可由团委和年级组共同负责推荐候选人;
(3)各年级可推荐的候选人名额由学生处分配,由年级组长负责协调;
(4)推荐工作必须在1月18日前完成,并由年级组长统一报学生处。
3、名额分配:
年 级 高一流水苑校区 高一解放路校区 高二流水苑校区 高二解放路校区 高三流水苑校区 高三解放路校区 总计
直属学校级 三好学生 2 1 2 1 2 1 9
优秀干部 1 1 1 1 1 1 6
优秀团员 3 2 2 2 3 3 15
先进班级 2
先进支部 2
市级 三好学生 1 1 2 1 2 1 8
优秀干部 1 1 1 1 1 1 6
先进班级 2
合 计 8 6 8 6 9 7 50
六、以上评比工作请班主任严格把关,并务必于1月28日前将校级各类登记表交学生处(流水苑校区交傅东英老师,解放路校区交吴禄泓老师,高三年级2月1日上交)名单上报后,不得再增、删、补,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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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七年一月八日
报:校长室、党总支
送:团委、年级组
发:各班
附件一、
浙江省高级中学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暂行办法
一、指导原则:
现在的中小学生是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他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状况,不仅是当前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而且对我国未来的社会风貌、民族精神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从现在起,就必须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高中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中学德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高等学校选拔和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学校教育改革的深入开展,中学德育工作和中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面临许多新课题,暴露出诸多不足之外,主要是缺乏明确统一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考核内容,难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高中学生思想品德全貌。因此,有必要改革现行的中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办法。根据《中学德育大纲》(试行稿)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稿)和基本精神,经研究制定《浙江省高级中学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暂行办法》(修订稿)。现就高中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目标、原则、方法、实施步骤,组织等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中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其根本目的是致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五爱”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这个基础上促进和引导他们确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
高中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的考核以马列主义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并根据高中学生生理,心理特点,提出较明确的具体的考核内容,项目,为图引导中学生奋发向上,努力培养自己较好的思想品质和习惯;具有鲜明的导向性。同时设计了高一,高二,高三连续使用的考核表,以便由此观察和把握学生思想政治品德面貌的发展和变化。
考核工作要求比较真实,准确反映出高中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的基本面貌,并不是简单地下一个是否合格的结论,而是作为一种阶段性的事实描绘与评价,肯定每个学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行为习惯方面的成绩、进步,指出其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鼓励其坚定信心,继续前进,并提供给高校在择优录取时作为一种依据,同时可供招干、招工、招兵使用。
(二)、考核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高中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必须面对改革开放,商品经济发展的现实,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德育工作,克服不严格要求、放松以致忽视德育及其考核工作的倾向;又重视克服过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方面某些脱离实际,要求过高过急,不符合青少年特点和缺乏实际效果的倾向。考核项目,内容的设计,应该区分广泛性和先进性,对全体学生以成为具有“五爱”公德、文明行为习惯和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目标,对少数先进分子则提出较高的要求。根据《德育大纲》提出的“德育目标”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本办法拟定了15个项目,50条指标的考核内容,包括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主法制,社会实践 ,生产劳动,道德品质,文明礼貌以及必要的心理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这是当前应该而且可以达到的目标。
在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评定内容,标准等基本要求,又应从学生实际出发,用全面的、发展的观点评价考核对象,实事求是地分析其优点,防止片面性:必须坚决克服为片面追求升学率而在考核中文过饰非,弄虚作假或以学科考核分代替思想品德和政治态度等错误做法。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量。思想品德,行为习惯虽然不同于一般事物,有其复杂性,但在人与人之间仍然会表现出一定的质与量的差异,以往对中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侧重于把握学生质的方面。这种做法,可以描述学生的个性特点,但在高校选拔衡量,很难界定每一个学生处于何种区间,造成一定困难。为此,将中学德育目标所包括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个性心理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分解为15个考核项目,50条内容指标。对学生考核时,对照内容指标,确定每个项目等等:然后根据一定的质与量的要求,确定总评等第: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在评定等第的同时,还对学生思想、行为的某些显著变化和突出的个性特点等用文字作简要说明。这样的考核工作,在一所中学,一个班级群体的考评工作中,是可以作到,也是有利于正确评价学生的。
3、学生自评、班级评定和班主任考评相结合,加强学生自我评价和教育的原则。
中学生不仅是教育和考核的对象,同时又是培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的主体,因而在考核中采取了由学生自评、班级考评和班主任考评相结合的三级考评方法,注意提高学生自我评价、自我教育和自我调节的能力,使考核工作能较好地发挥教育和激励作用;同时也能进一步发扬民主,提高考核的客观性、准确性,增强实际效果。
4、学生考核与平时的德育工作和考核记载相结合的原则。
高中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每学年末进行总评,是对学生经过一年来德育工作而引起的思想品德变化情况的总结和评价;这是以中学平时的德育工作为基础的,必须扎扎实实大大加强德育工作。同时考核工作必须有较充分的学生思想行为情况的资料,因此,除平时细致认真地观察记录以外,各中学还应该注意创造一定的德育环境,建立和健全学生行为规范等必要的考核检查制度,既为总评创造条件,也使整个教育形成较完整的系统。
二、实施办法和步骤:
1 根据《中学生主任工作的暂行规定》高中由班主任具体负责所在班级的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
2 高中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平时德育和考核记载相结合,在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初评,学年末进行总评,在总结学生一学年来各方面成绩、主要是德育状况的基础上逐一进行考核。
3 考核工作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每学年开始时,学校公布高中学生思想政治考核项目、内容标准;作为始业教育内容,并告诉家长,配合学校进行教育。
(2)、学期和学年末组织学生进行初评和总评。先由学生个人总结,对照考核项目,内容和标准进行自评,并确定每一项的考评等第,填写“个人自评”栏内。
(3)、组织公正的为大家信得过的班级考评小组,负责考核班组内同学的平时表现,分别确定考评等第并填在“班级考评”栏中。
(4)、班主任根据平时考核记载分析观察情况及学生、班级考评情况,在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对各个学生进行综合分析,在“班主任考评”栏中分别确定考评等第。
班主任还填写“奖惩情况与主要特点”一栏,对学生所受奖惩及突出的个性特点、进步变化等情况作简要说明。
根据15个项目考评情况和“奖惩”栏情况,班主任提出总评等第初步意见,交教导(政教)处审查。
(5)、考核总评结果与学生见面,班主任应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指出努力方向,鼓励学生发扬优点、长处 ,克服缺点、短处,积极上进。
4、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总评等第,根据考核项目、内容指标和评定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优秀:对考核项目规定的诸多方面内容都做得好,或在某些方面有突出好的表现;
良好:对考核项目规定的内容基本能做到,其中许多项目做得好或比较好;
及格:对项目规定的内容大部分基本做到,但无突出的良好表现,或者少数项目做得不好,或有过严重缺点,甚至有错误,但已改正;
不及格:对项目规定的内容大部分不能做到,或在某些方面有严重错误甚至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且不接受教育,无改正表现。
在实施过程中,对15个项目归结到总评等第的关系处理上,采取以下办法:
(1)、15个项目中优秀项目达13个以上(含13个,下同。其中前6项必须优),其他项目良好者,可评为优秀;凡当年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不能评优秀
(2)、15个项目中优良项目达13个以上(其中前6项红有3项必须优,其他3项良以上)其他项目及格者,可评为良好;凡当年受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不能评为良好;
根据良好等级的范围,学校还可视情况划分良+和良–,良的标准由中学自行确定。
(3)、15个项目均在及格以上,但未能达到良好,评为及格;前6项中,有2项及格者评为及格;
(4)前6项中,有1项不及格者,评为不及格;其他项目有2项不及格者,评为不及格;当年受学校记过以上处分者,评为不及格。
因有突出贡献而受奖者,由学校教导处(政教处)班主任视情况提高等级或作其他处理。
三、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 中学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具体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主持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的考核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实施。
2 学校领导负责审核三级考评情况,进行协调。对考核总评定为优秀和不及格的学生,需经分管的副校长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3 考核中需要把握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的大致比例,按当前中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的总体水平,试行中确定评为优秀学生数一般占年级学生总数的20%,对优秀生的比例,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在本县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不及格者为年级学生总数3%以下。少数德育工作好,有显著成绩的班级和中学,经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增加优秀比例,幅度控制在5%以内。高中各年级之间的优秀生比例,由各中学确定,原则上控制在15%—25%的幅度内。增设良等级的中学,良的比例不能超过20%。
4 高中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主要由中学负责,市(地),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各试点中学优秀学生比例的分配和调配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中学反映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审批有关学校优秀等第比例指标等。
5 应届高中学生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完成后,即作为参加高校、中专招生录取工作中德育考核的依据,不再另写毕业鉴定和另填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已纳入思想政治品德内容范围,中*****中不再放入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证明。招生办公室和录取学校应根据考核材料,切实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新生。
各类上交表格参见附件
[ 附件1:up/file/200819133255.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