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2日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实现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就改善民生、破解“七难”、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作出如下决定。
一、切实增强进一步破解“七难问题”的紧迫感、责任感
(一)进一步破解“七难问题
”是我市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的十七大报告的一个鲜明特点。党的十七大报告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强调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充分彰显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崇高理念,也是党中央亲民为民、求真务实,切实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生动体现。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围绕改善民生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把破解“七难问题”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来抓,以克难攻坚、义无反顾、决战决胜的精神,夺取破解“七难问题”的更大胜利。
(二)进一步破解“七难问题”是我市改善民生的总载体。改善民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应尽职责;破解“七难问题”是我市解决民生问题的总载体、总抓手,开辟了既具有杭州特色又具有普遍意义的改善民生的杭州模式。过去6年,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把破解“七难问题”作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各级各部门的共同任务、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各级各部门必须一以贯之、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同时要根据形势的变化,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破解“七难问题”范畴,不断充实内涵,加大工作力度,使破解“七难问题”顺应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不断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
(三)进一步破解“七难问题”是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着力点。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要求我们既要关注城市居民,又要关注农村居民;既要关注本地居民,又要关注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既要关注全体市民生活品质的整体提高,更要关注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生活品质的明显改善。“七难问题”与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息息相关。破解“七难问题”既是共建“生活品质之城”的重大举措,更是全市人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外来创业务工人员和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高度,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新的目标、新的力度,抓好破解“七难问题”各项新举措的落实,让全体市民共创生活品质、共享品质生活。
二、进一步破解“七难问题”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健全机制、常抓不懈,以最大决心、最实举措、最优政策、最好作风、最强合力,努力在破解“七难问题”上求得新突破,确保我市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继续走在前列,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好处,让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总结过去6年破解“七难问题”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必须始终坚持以下4条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人文关怀去“破七难”,做到“破七难”为人民、“破七难”靠人民、“破七难”成果由人民共享、“破七难”成效让人民检验。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新时期最突出的标志是与时俱进。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全面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探索适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的“破七难”新理念、新思路,以理念、思路的创新推动体制、机制、工作、服务的创新,为“破七难”不断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坚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整合资源是“破七难”重要的工作方法。要始终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发挥“破七难”各领导(协调)小组牵头抓总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整合资源,做到统筹兼顾,实现政府主导力、企业主体力、社会推动力“三力合一”,形成“破七难”的强大合力。
——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干在实处是我们工作的良好作风,走在前列是我们的目标追求。要始终坚持敢干大事、干成大事的胆略和气魄,克难攻坚、争创一流,敢于负责、求真务实,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做到既量力而行,更尽力而为,使我市“破七难”各项工作在全省、全国领先,以实绩赢得人民的信赖和拥护。
(三)主要目标。破解“七难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必须着眼长远、明确目标、统筹安排,力求年年有突破,到2010年取得重大进展,让全体市民生活品质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农村居民、外来创业务工人员和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生活品质有明显改善。到2010年破解“七难问题”的主要目标是:
1、破解“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城乡统筹、全民覆盖”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障体制基本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全市60%以上社区基本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春风行动”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转向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品质,实行城乡一体化帮扶,就业和帮扶救助机构网络健全,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困难群众能就业、有收入、基本生活有保障,真正做到“不让一户家庭因生活困难而过不下去”。
2、破解“看病难”。“四改联动”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实现全民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均期望寿命接近80岁。医疗资源配置合理,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健全,居民15分钟就医圈形成,在市属医院看病的挂号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额达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以上,实现“医疗质量上去,看病费用下来”、“小病不出社区,大病确有保障”。
3、破解“上学难”。全市城乡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教育资助体系完善,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有地办学、有钱办学、有人办学、有章办学”机制不断健全。名校集团化战略进一步推进,全市优质义务教育和优质高中教育覆盖率分别达到75%和80%,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覆盖率达到85%以上,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参与面达到98%以上,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青少年校外教育和“第二课堂”建设不断推进,实现“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
4、破解“住房难”。多层次、多元化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基本实现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住房。危旧房改善基本完成,公建基本配套、设施基本齐全、房屋安全有保障。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25平方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实现“居者有其屋”。
5、破解“行路停车难”。地铁一期建设进展顺利。以地面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公交优先运行体系基本形成,公交平均营运速度达20公里/小时,建成区两点间公交可达时间不超过50分钟,道路通行能力提高,市区停车泊位明显增加,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和无障碍行走环境得到改善,市民交通行为规范,人民群众出行、停车安全有序。
6、破解“办事难”。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审批行为规范,审批事项减少,办事程序简化,力争平均承诺办结时间比法定时间提速50%以上、实际办结时间比承诺办结时间提速30%以上、按时办结率98%以上,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区县(市)、街道(乡镇)三级建成“体系健全、组织完善,流程优化、程序简便,服务规范、管理科学,亲民便民、高效快捷,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公共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办得了事、办得好事”。
7、破解“清洁卫生难”。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基本形成。城乡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全覆盖,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市主要水系监测断面水质三类以上比例达到70%,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天数超过300天,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年均下降4.4%,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15.1%和15%。农产品农药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食品加工规范有序,市场食品稳定可控,餐饮消费清洁安全。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花更艳,老百姓吃得上安全放心的食品、喝得上干净的水、呼吸得上新鲜的空气、看得到郁郁葱葱的花草树木,城市清洁、清静、绿色、亲水、无视觉污染,杭州市区基本打造成“国内最清洁城市”。
三、进一步破解“七难问题”的主要举措
(一)破解“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
1、建立“城乡统筹、全民覆盖”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障体制。按照“城乡统筹、全民覆盖,一视同仁、分类享受”的原则,以提高覆盖面和参保率为重点,建立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工医疗保险、医疗困难救助等在内的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等在内的多层次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形成统一的领导、管理、服务体制,实行城乡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制度的衔接打通,增强可选择、可转换功能,降低有关参保准入门槛,扩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外来创业务工人员和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的政策受益面,实现我市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保障各类人员基本养老生活的总体目标,使我市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在全省、全国领先。
2、提高困难群众参保能力。对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城镇户籍人员以及城镇孤儿、“三无”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应缴纳的医保费由政府全额补贴。对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农村户籍人员以及农村五保户、“三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贴。对孤寡老人或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二级及以上残疾证参加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的,个人免予缴费,所需费用由政府全额补贴。放宽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的户籍年限,降低准入门槛。对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给予补贴。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困难的,允许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允许农村居民参照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低保标准调整工作,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在巩固老城区“四级救助圈”、解决好“边缘群体”和“夹心层”问题的基础上,健全萧山、余杭和5县(市)“三级救助圈”,推进劳动保障和帮扶救助组织网络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放宽残疾人员申请低保的条件,凡是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精神残疾人员和智力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其亲属提出单独低保的申请,不受其原供养人年龄限制。继续加大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力度,对他们进入各类养老机构进行入住补助,全市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稳定在90%以上,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5%以上。建立健全农村无社会保障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
4、深化“春风行动”。充分发挥“春风行动”作为我市破解“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总载体的作用,健全动态管理、职业培训、就业援助、社会共建、帮扶保障的工作机制,实现从人性化帮扶向制度化帮扶、人性化操作转变,做到困难群众“出现一个发现一个,发现一个帮扶一个,帮扶一个解决一个”。做好资金募集和实物捐赠工作,适时、适度提高困难群众元旦春节的一次性救助标准。深化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万户城乡困难家庭、送温暖工程、姐妹帮扶工程、“光明行动”等系列活动。完善对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困难群众的配套援助政策,进一步增加援助内容、扩大援助范围。完善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做好“春风行动”的长效机制和优惠政策向农村延伸工作,使“春风行动”惠及广大农村困难群众。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慈善事业税收优惠政策,培育志愿服务组织。建设智残人托管中心,发展残疾人事业。树立“春风行动”爱心碑,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良好社会氛围。
5、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规模,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重点帮扶“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和“4050”失业人员就业,消除“零就业家庭”。开展“献一个岗位、帮一人就业、送一份温暖、解一家困难”再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组织为就业困难人员“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活动。开发社区保安、保绿、保洁、助老助残等公益性岗位,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兜底安置。对用人单位招用持就业援助证人员,符合条件的,给予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强化就业再就业培训,加快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力度,推行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定向培训、订单式培训,实行就业绩效奖励办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把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结合“联乡结村”共建活动,吸纳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重点帮扶农村低保户家庭劳动力就业,逐步形成“进村入户、逐户解决”的帮扶机制。
6、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的保障工作。继续优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建立退休人员困难帮扶资金管理使用长效机制,在已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的基础上,今后3年,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增幅持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兴办各类养老机构,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土地补偿费优先用于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障。继续做好老城区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7、积极解决外来创业务工人员就业和生活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教育、服务、管理和维权等各项工作,形成比较完善的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服务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为他们做好就业服务、提供社会保障、维护合法权益、丰富文化生活、改善居住条件,真正做到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有收入、有房住、有书读、有医疗、有社保、有组织。
(二)破解“看病难”
1、调整市属医院布局和功能设置。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方针,坚持非营利性国有控股股份制医院的定位,加大医疗资源投入,推进与名校名院合作,启动建设滨江医院、下沙医院、之江医院3家市属三级甲等医院和妇女医院、儿童医院2家专科医院,并建成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花园式示范型医院。滨江医院、下沙医院力争2009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按照“大专科、小综合”的要求,充实调整市十医院、市六医院功能,满足周边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
2、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筹建杭州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推进管办分离的医疗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用人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均费双控、超额双缴”、“双单制”。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促进民营医院健康有序发展,构筑多元化办医格局。建设市公共卫生中心,完善政府直接举办和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加强对医疗全行业的监管,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深化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3、深化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坚持宽进严管、引入竞争,规范零售药店准入条件,开放药品零售市场,逐步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和单位内设医疗机构药房的规范化管理。在进一步完善省、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实施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推进“价格服务进医院”工作,进一步扩大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范围。继续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科学监管及市场整治力度,推进“飞行检查”,强化驻店药师管理,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4、深化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调整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将目前由卫生部门管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能划归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取消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在职职工门诊医疗定点管理。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只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将门诊医疗费纳入保障范围。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态筹资增长机制,确保筹资金额年均增长25%以上,到2010年人均筹资额达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以上。建立不同医保险种之间的转换通道,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农村居民,允许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非从业人员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工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参加“低缴费、保当期、保大病”的农民工医疗保险。从每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总筹资额中提取5%作为基本医疗保险调剂基金,用于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之间的调剂,防范基金风险。
5、深化医疗救助体制改革。调整医疗救助管理体制,将目前由民政部门管理的医疗救助职能划归劳动保障部门管理。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资金筹措力度,切实增强医疗救助的资金支撑能力。对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参保人员,其当年个人负担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不设医疗救助门槛,并可申请普通门诊救助。对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城镇低保家庭成员,其当年自负医疗费超过一定数额后,可实施提前救助,并根据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可救助额度全额支付。对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在其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参照城镇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办法的相关救助比例、标准执行。继续办好惠民医院、爱心门诊和惠民病床,完善医疗协作网络,不断加大减免力度。
6、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投入,使筹资标准全省领先。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零差率”等试点,并逐步向全市推广。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到2010年,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达到市级以上规范化要求,农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达到市级以上规范化要求。建立健全市属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卫生技术人员双向轮换制度及帮扶结对工作交流反馈制度,探索建立市属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帮扶结对工作的考核制度。落实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努力提高病人首诊在社区的比例。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实施农村卫生标准化建设项目,开展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建立两年一次的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和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制度。
(三)破解“上学难”
1、推进名校集团化战略。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质并举、以质为本”的方针,通过“名校+新校”、“名校+弱校”、“名校+民校”、“名校+农校”、“名校+名企”等多种形式,推进名校优质资源均衡发展和办学体制、投入体制、人事体制的创新,以管理求质量、以质量上规模、以规模增效益,努力实现基础教育资源优质化、均衡化、普及化,使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处于全省领先、全国前列,并推动优质教育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领域拓展。到2010年,六城区中小学名校集团化覆盖率达到65%以上,幼儿园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2、构建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推动名校集团化战略向农村延伸,让广大农村孩子也能享受到城里的优质教育资源。做好区域内互助共同体工作的规划和指导,抓好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学示范、教学专题研讨、教育资源共享、干部教师培训、学生交流结对、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小班化教育研究等互助内容的落实和考核。加快新一轮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筹集专项教育帮扶经费,支持淳安、建德、桐庐3县(市)基础教育发展。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规范幼儿园建设,解决好农村“入园入托难”问题。
3、完善教育资助体系。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在全市城乡已实行义务教育免收杂费的基础上,逐步实行义务教育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到2010年,全市城乡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关心特殊教育,推进特殊教育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助券实施办法,扩大受助覆盖面,提高受助标准。落实国家励志奖学金经费,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落实国家助学金经费,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4、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鼓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各类主体举办民办学校,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多元化办学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在学校建设投融资、多元化办学等方面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整合资源、盘活存量、做足增量。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教科研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市区实施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资格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国有民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中实行人事代理的教师,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5、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快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到2010年,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中具有高一层次学历的教师分别达到70%、85%、80%,普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教师达到10%左右,中等职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达到85%。推进同一办学层次学校之间教师、校长的交流和走校轮岗,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实现教师有序流动。
6、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好上学”问题。按照“公办学校为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辅”的思路,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积极挖潜,充分利用现有公办教育资源,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加大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设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专项经费,补助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
7、推进高等教育普及化。继续完善下沙、滨江、小和山、浙大紫金港校区4个高教园区建设,加快仓前、江东2个高教功能区建设,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力争到2010年,在杭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达40万人以上,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5%以上。加大高等教育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国内合作和国际合作办学力度,进一步提升市属高校的办学水平。
(四)破解“住房难”
1、建立完整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以解决低收入阶层“住房难”为重点,采取“政府主导、公司运作”的模式,率先在全国建立由廉租住房和经济租赁房等组成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逐步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人均收入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并在此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以上及住房公积金增值部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做到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率和租金补贴配租率“两个95%”。制定经济租赁房的准入条件,加大经济租赁房的供应力度,多渠道落实房源。
2、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建设。以大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带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加快实施长睦、三墩北的土地整理,抓好丁桥、杨家村、九堡、下沙等大型居住区建设。严格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实施方式,对符合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但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暂无购买能力的,可实行租赁,也可实行“先租后买”、“租买结合”。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确保在外过渡2年以上拆迁户安置率达到80%以上。
3、实施危旧房改善。坚持“保护优先、改善为主,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先易后难、逐步推开”,把危旧房改善与背街小巷改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拆除违法建筑及其他重大项目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危旧房改善进度,到2010年全市完成156万平方米、2.8万户的危旧房改善工作,让危旧房居民早日过上舒心、安心日子。
4、加快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步伐。加快市区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和建设,确保在2011年底基本完成市区54个撤村建居村的“城中村”改造任务,建成农转居多(高)层公寓400万平方米以上,并努力做到就近集中安置。加大撤村建居村道路、环卫、教育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并与支小路建设整治、背街小巷改善、截污纳管等工程有机衔接,使之成为功能完善、服务配套、环境优美的新型社区。为农转居多(高)层公寓办理“三证”和上市交易提供更便利条件。
5、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采取财政预算安排为主,政府、集体、个人按比例分摊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不宜实行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因灾倒房户以及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家庭,采取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置换、租用等方式实施救助,实现即时发现、即时救助,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6、稳定房地产市场。贯彻宏观调控政策,积极调整住房结构,加大中小套型住宅供应量,确保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居住用地供应量70%以上用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加大土地特别是普通住宅用地出让步伐,做到有地快供、有地优用。开展已供未用土地专项清理排查行动,严查囤积居奇、哄抬房价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建立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机制。加快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办法和信贷政策,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破解“行路停车难”
1、完善市区道路交通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加强系列交通专项规划工作。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同步考虑公交专用道规划,组织修编杭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完善城市道路网系统规划,基本完成“一主三副六组团”区域快速路网骨架。开展钱塘江过江通道规划研究,促进城市沿江、跨江发展。开展停车换乘枢纽规划研究,缓解中心区交通拥堵压力。制定慢行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建立新型、高效的慢行交通系统。制定完善城市静态交通发展规划,提高车位配置率。制定主城区交通管理规划,科学管理城市交通。
2、落实公交优先。市财政每年从市本级和钱江新城、3个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出让金总额中拿出5%作为城市管理专项资金,其中50%用于公交优先。推进主城区与萧山、余杭公交一体化,并逐步向县(市)拓展。推进公交优化,加快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并形成网络换乘,对部分公交常规线进行优化调整,大力拓展公交专用道。推广智能交通系统,加快道路渠化改造,坚持分时分段实施公交路权优先。加大公交车投放力度,力争到2010年公交运营车辆空调车的比例达到95%。加快公交场站建设,在城市中心区增设1至2个公交换乘中心站。推进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建立健全公共交通补贴机制,为市民提供优惠、优质乘车服务。进一步提高公交司乘员工待遇,确保他们平均收入不低于全市城镇职工平均水平。加快推进出租车综合服务区建设,在市区东南西北中建立若干个集就餐、停车等功能于一体的出租车综合服务区,解决出租车司机“吃饭难、停车难、如厕难”问题。结合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努力推进水上交通和滨河自行车交通,建设富有特色的水上巴士——自行车绿色交通体系。
3、加大地铁等道路交通建设力度。坚持“双Y”形的线路方案和“地铁+物业”的开发模式,加快推进地铁一期工程建设,确保2011年底地铁一期工程68.79公里全线贯通并投入运营,形成杭州主城与江南、下沙、临平三大副城之间的半小时交通圈、生活圈。落实地铁建设期间相关交通改造工程,尽快立项并实施与地铁建设交通组织和管理相配套的交改项目。抓好“两口两线”及扩大范围建设整治工程,加快“二绕三纵五横”市区快速路网建设,加密主城区与周边区、县(市)的路网,抓好背街小巷改善和支小路建设整治工程。通过对主次干道设置港湾式公交车站、道路交叉口车道优化、局部路段道路拓宽等手段,沟通和完善现有道路网。建设慢行交通系统,倡导绿色交通。加强无障碍交通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出行提供优良的行走环境和条件。
4、强化交通组织和管理。实施道路资源精耕细作、信号配时分秒必夺、路口渠化寸土必争的精细化管理。实施“路口外延”挖掘路段潜力,完善单向交通组织和“禁左”措施,增加可变式车道,推广主辅灯。在市区规划设置出租车候客停车点,完善错时交接班和同向载客等措施,进一步解决“早晚高峰打的难”问题。强化路面和源头管理,建立分级排堵机制和现代交通事故快速应急处理体系,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强化交通需求管理,扩大夜间货运。继续完善景区交通组织措施,缓解景区节假日及春秋旅游旺季交通拥堵状况。
5、提高交通文明意识。开展公众交通法制和交通安全普及宣传教育,推广文明礼让的交通行为。开展“文明从脚下起步”、“车让人”等活动,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积极开展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活动,增强市民的绿色交通意识。采取行政、舆论、信用、考评等多种手段,细化各机关、行业、团体等所属人员的文明出行归口管理。
6、加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理顺停车管理体制,加大公共财政对公共停车场(库)开发建设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促进停车产业化。结合地铁建设,充分挖掘地下停车空间资源。加快高架桥、立交桥下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在有条件的道路和公共空地上增设时段性或夜间停车泊位。依法清理整顿被挪用的停车场(库),20个车位以上的大型车库原则上全部恢复停车用途。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地向社会开放,试行错时停车。整合停车场(库)信息,开发停车信息网。加大对违法停车的执法监管力度。
(六)破解“办事难”
1、推进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长效机制,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对市审批权限内一些特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统筹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展,建立健全市、区县(市)、街道(乡镇)三级行政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功能,推进各审批部门平台与市行政服务中心主平台的对接,完善行政审批、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效能监察“四位一体”的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加强公共服务窗口建设,做到对窗口充分授权。
2、深化综合考评和效能建设。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规范各级机关行政行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健全综合考评体系,完善考评指标设计,对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市直单位创新创优项目进行绩效评估,组织开展对各区、县(市)综合考评。坚持服务第一、效率优先,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执行力。实行政府工作项目化管理,加大工作考核力度。继续发挥“96666”机关作风和效能投诉电话以及“民情热线”专题节目的作用,强化效能监察和问责制度。
3、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强化信息公开的督查和投诉处理。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整合网络和信息资源。推进网上办事,延伸办事服务功能,逐步建立互联互通、安全便捷的网上审批办事系统,实现办事项目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努力构建一站式、全天候网上服务窗口。
4、继续开展“为省直单位服务月”活动。切实解决省直单位和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上的一些实际问题,让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享受“同城待遇”,为省直单位创造一流的生活环境。积极支持、配合省直单位的工作,主动为省直单位改善办公条件等提供便利,为省直单位创造一流的工作环境。积极争取省直单位参与杭州的建设和发展,落实招商引资政策、投资领域、投资项目服务“三项承诺”,为省直单位创造一流的发展环境。
5、建设服务信息化统一平台。整合以“12345”为品牌的政务类服务热线、以“110”为品牌的治安和突发事件类服务热线、以“96345”为品牌的便民服务类热线,统一规划,明确分工,分类指导,搭建服务信息化统一技术平台,打响“12345,有事找政府”、“96345,我为你服务”品牌,为老百姓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真正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快办事、办好事”。
(七)破解“清洁卫生难”
1、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制定出台“国内最清洁城市”指标体系和测评办法,编制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五年规划。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善以交通、市政、环保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网络。加大“城中村”改造和拆违力度,加强城乡接合部的整治,消除卫生死角。推动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从城区向城郊及县(市)延伸,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继续实施农村“安全放心水”工程,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和秩序管理,做到规划合理、路平灯亮、雨污分流、村容整洁。坚持从严管理,集中整治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五乱”现象。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加快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改造,巩固提升绿色市场创建成果。启动庭院改善工程,到2010年,完成468个庭院的改善工作。启动市区公厕改造工程。大力开展“百万市民清洁大行动”、“清洁窗口”、“携手‘1+6’,清洁进万家”等活动,提高市民群众公德意识。构建完善数字城管体系,实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目标。启动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问责制。
2、加强环境保护。继续实施生态市建设“1250”和环境污染整治“1278”工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友好相融。加强钱塘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加快实施西湖生态恢复与水环境改善工程、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运河综合保护工程、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抓好闲林水库、七格污水处理厂三期、城西污水处理厂、抗咸二期、珊瑚沙引水等工程,推进市区及各县(市)截污纳管工程。强化工业企业监管,有效控制农村农业面源污染,力争到2010年,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二级)达到80%以上,各县(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各县(市)和中心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70%以上。进一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开展行业废气污染治理,推进脱硫除尘改造,到2010年,力争热电厂脱硫率达到90%以上。整顿和关停“十五小”、“新五小”等企业,加强对建成区企业烟尘排放、施工扬尘、环境噪声的监督检查,加强油烟气污染控制工作。新车执行国Ⅲ标准,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建立固体废物监管考核体系,完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确保到2010年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均达到100%。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总量,加大减排监督检查执法力度,落实污染减排各项任务和要求。加大半山地区环境污染整治力度,推进重污染企业“关、停、削、转、迁”,加快半山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生态县(市、区)和生态乡镇(街道)、村创建,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保护好“六条生态带”,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3、保障食品安全。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群众监督网“三网”建设,进一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倡导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通绿色通道,推进“三绿工程”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大力整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基本消除无证无照现象,监督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加大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实施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大力推进连锁超市、放心店向农村、社区、学校和一些厂矿企业延伸,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全面实施餐饮单位卫生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小餐饮店、小副食品店、小食品加工厂的整治,强化餐饮环节监管。强化肉禽及制品监管,确保肉禽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县城以上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蔬菜、水果、粮油、水产品、豆制品、奶制品等食品的定期检测评价。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快食品安全信用和信息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紧急应对,让市民的“菜篮子”拎得更放心。
四、完善破解“七难问题”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破七难”摆上突出位置,及时研究解决“破七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破七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各级人大、政协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深入调查研究,积极献计献策,参与“破七难”工作。“破七难”各领导(协调)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检查考核。市、区县(市)两级责任部门要落实目标责任制,搞好目标任务分解,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破七难”各领导(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要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完善工作制度,在“破七难”中发挥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完善“破七难”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的“破七难”责任体系。以考核政策的受益面和群众的满意度为重点,抓好对“破七难”工作的考评,并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和人大对部门工作评议,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掌握民情,科学决策。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的决策机制、反馈机制和评估机制,形成科学、民主、完整的“决策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制度,加强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走访选民或选举单位、政协委员社情民意调查制度,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多种方式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关注、事关切身利益、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采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专家咨询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形成工作计划后向社会公布。建立解决问题的跟踪、检查和反馈制度,全面掌握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年年底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奖罚分明。
(三)加大投入,做好保障。各级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体现公共财政属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民生,保重点,把“破七难”的有关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的状况保持逐年增加,加大“破七难”投入,把三分之二新增财力用于解决民生问题。“破七难”的有关投入和经费专款专用,并实行年度审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既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钱出钱、有智出智、有力出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破七难”的良好局面。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运用市场化手段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实事项目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参加各类公益活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倡导勤俭节约,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办大事。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舆论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坚持正确导向,充分利用报刊、书籍、广播、影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知晓政策。宣传中,既要讲清“破七难”的重要性、必要性,又要讲清“破七难”的复杂性、艰巨性;既要宣传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在“破七难”上所做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又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既要及时总结宣传在“破七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又要加强舆论监督,公开“曝光”问题,充分发挥鸣锣开道、解疑释惑、化解矛盾、营造氛围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破七难”工作,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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